一、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二)按规定承担部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三)负责部分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和维修定点工作。
(五)负责市级机关房地产综合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行政用房的产权、基建、购置、大修改造、使用调配和处置的统一管理。
(六)负责市级机关有关部门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实施方案和具体办法,组织实施住房货币化分配工作,管理、审核、发放老职工住房补贴经费。
(七)负责拟定市级领导服务保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市领导的住房及相关服务工作。
(八)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实施对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后勤服务社会化、市场化能力。
(十)承担市四套班子有关会议的会务保障工作,履行市委、市政府的大型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职能。
(十一)负责市级机关办公区的安全保卫、环境绿化、爱国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设置
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财务管理处、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处、综合管理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车辆管理处、安全保卫处、组织人事处和机关党委等处室。实行部门预算的局属事业单位有常州市行政中心管理处和常州市机关幼儿园。
三、2014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对照《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主动加强与发改、财政、建设、监察等部门沟通协调,理清管理范围,明确管理主体,统一管理流程,建立联系机制,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二)高标准抓好老年大学改扩建工程,于2015年1月底建造完毕。年内完成市档案中心选址及前期相关工作。
(三)构建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完成对局本级及局属单位财务综合检查与指导。
(四)做好公务用车改革调研,形成公务用车改革初步实施意见。
(五)完成对各部委办局及辖市、区的办公用房清理专项检查。
(六)指导8-10家创建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完成10家公共机构能耗审计。对行政中心大型设备(热水系统、供水管网、LED照明、VRV空调模式)进行节能改造。
(七)完善资产分类管理。对行政中心办公家具使用状况作一次全面调查,做好合理调剂与再利用。集中安排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等办公用房。
(八)提升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品牌建设(成立菜肴研发小组、控制食品采购源等)。推进行政服务中心“A级食堂”达标创建等工作。
(九)通过优化管理,逐步缓解行政中心停车难的突出矛盾。加强对门卫的服务意识的提升与管理考核。做好公车优质维修和报废处置。
(十)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政风热线”监督效果。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加强行政监察,创建廉洁示范工程。
(十一)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落实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上有明显改进。
(十二)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深化“四堂一会”(道德讲堂、干部讲堂、业务讲堂、职工讲堂和“悦读会”),加强后勤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
(十三)机关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全方位拓展:开办东方明园;申报市课程改革项目;出版亲子指导书;分园干部使用与收入方式改革试点;制定集团教育制度。
(十四)推进扶贫联系点“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帮扶村经济发展。
(十五)为市两会、“动漫周”和“经贸洽谈会”等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
四、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说明及填表说明
(一)收入总计5099.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023.12万元,其他收入76.22万元。
(二)支出总计5099.34万元。包括:
1.按支出功能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主要为单位日常运行支出和机关后勤事务管理的项目支出,2014年决算数1887.2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为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老年大学改扩建工程经费,2014年决算数2044.32万元。
(3)医疗卫生,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014年决算数101.1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2014年决算数232.32万元。
(5)教育支出,为机关幼儿园的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2014年决算数681.95万元。
(6)节能支出,为节能环保工作支出,2014年决算数10万元。
(7)科学技术支出,为电动汽车推广支出,2014年决算数26.6万元。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为吴青霞艺术馆改造维修支出,2014年决算数89.55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为市征收办办公用房搬迁支出,2014年决算数26.16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
(1)基本支出2543.74万元。
(2)项目支出2555.60万元。
五、“三公”等经费决算情况
“三公”等经费预算公开的内容为本单位编入部门预算的财政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情况,同时公开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2014年“三公”等经费支出决算总计71.8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4年决算数3.68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2014年决算数12万元。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4年决算数29.05万元。
(4)会议费,指各类公务会议支出,2014年决算数20.24万元。
(5)培训费,指本系统内的培训支出,包括在职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2014年决算数6.92万元。
附件1: //www.www9599116.com/upfiles/admininfo/20160524/20160524115850_41626.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