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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青运史常州馆室外广场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7-0013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7〕123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7-06-30 公开日期:2017-06-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弘扬我市历史文化,完善中国青运史常州馆周边文化服务配套设施,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中国青运史常州馆室外广场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青运史常州馆室外广场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7〕123号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报批中国青运史常州馆室外广场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建〔2017〕15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弘扬我市历史文化,完善中国青运史常州馆周边文化服务配套设施,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中国青运史常州馆室外广场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实施。

二、该工程位于天宁区和平中路以东、劳动中路以南、规划道路以西、张太雷旧居以北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83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中国青运史常州馆室外广场实施绿化、铺装及景观墙等工程,其中:绿化面积615平方米,铺装面积1224平方米,景观墙53米。

同步实施水、电等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3904万元。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细化和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7-320402-87-01-302469)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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