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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加强学校快递收件安全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7-0019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安〔2017〕17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7-10-13 公开日期:2017-10-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加强学校快递收件安全管理
关于加强学校快递收件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直属及有关学校:
  根据市委市政府两办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学校快递收件安全管理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师生快递收件安全管理工作,要制定相关制度、落实管理措施,防止各类危险物品通过快递方式进入校园。
  二、学校保安员、门卫接受快递不得影响正常履行职责。
  三、快递物品应当在指定区域、相对隔离存放、拆包。
  四、快递物品未拆开包装的,不得带入教学区和办公区,不得带入学生集中活动场所。
  五、师生网购物品后,必须到门卫登记。事先不登记的、来历不明的快递物品,保安员及其他人员不得代为接受。
  六、原则上,不同意物流企业在学校建立收件站。若经学校同意建立收件站的,要选择人流量较少的地点,且物流企业必须与学校签订安全协议,指定专人投送快递物品。
  七、其他外来人员给师生送物品的,要登记来人身份或请接收物品的师生当场接受。
  八、发现涉爆涉危、易制毒物品及其他可能造成师生伤害的物品通过快递投送的,学校要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
  九、要在指定接受、拆开快递物品的区域安装高清视频监控。
  十、学校要广泛开展师生员工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将危险快递物品拒绝于校门之外。

常州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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