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工作要点》已经2019年第7次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围绕全局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锐意创新,担当实干,履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高水平全面完成,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走在全国全省前列,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农业农村各项工作,意义重大。
2019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对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要求,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立足全局抓重点,担当作为抓落实,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加大脱贫攻坚力度,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文明乡风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补短板、强弱项、增优势,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根据全市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进常州乡村振兴走在前列的实施意见》(常发〔2019〕1号)精神,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将着力推进以下重点工作。
一、紧抓大事要事,全力完成影响全局的硬任务
1.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精准识别扶贫对象,规范实施动态管理,多轮次开展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经济状况对比。强化脱贫精准认定,严格执行“两公告两比对四公示”和“五签字五确认”程序,确保脱贫结果经得起检验。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重点关注低收入农户危旧房改造,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突出问题。打造涉农资金综合监管平台,实现涉农扶贫领域监管全覆盖。推进实施新一轮茅山老区“百千万”帮扶工程,指导老区经济薄弱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2019年,基本完成市定标准低收入人口脱贫任务,完成低收入农户危旧房改造任务,老区79个经济薄弱村年收入达到100万元。(责任单位: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2.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根据三年行动方案任务分工,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和考核考评机制。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标提升,突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庄“厕所革命”等重点工作。建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定期开展督查,提升管护水平。(责任单位:农办综合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3.切实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全面完成排查清理问题项目的整治整改,确保“大棚房”等农地非农化问题“零再生”“零反弹”。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整治整改完成的问题项目加强跟踪监管,保证整改质量和效果。加强设施农用地长效管理,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对新发展带动能力和示范作用强的休闲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农业项目,依法依规办理手续,杜绝新的“大棚房”问题发生。(责任单位:种植业处,执法支队)
4.全力以赴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压实防控工作属地监管和市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严控疫情发生和蔓延。全面加强生猪承运车辆备案管理,严格实施生猪及产品调运监管。落实餐厨剩余物喂猪禁用措施。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促进产销对接。健全动物防疫和监督管理体系,稳定基层兽医机构和队伍。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试运行工作,力争病死动物应收尽收、有效处置。统筹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整市推进“先打后补”试点,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和示范活动。(责任单位:疫控中心,畜牧兽医处)
5.着力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落实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行业指导监管职责,督促农业生产企业、农业园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组织等单位或个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深入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重点加强农药、农机、畜牧、渔业等行业领域重点企业、服务组织以及关键环节、时间节点的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和事故隐患的排查,严格按照“排查、治理、整改”闭环管理的要求,抓好跟踪督办整改工作。(责任单位:监督评价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植业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处、农机处、执法支队)
6.认真承办系列重大活动。联合市外事办公室、武进区人民政府,共同承办江苏·澳门园艺文化周2019 中国(夏溪)园艺嘉年华活动。支持办好2019 CHINA 好花园家庭园艺创业休闲新农业系列项目,联合办好第八届常州乡村年货大街活动、中国农民丰收节和农民体育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场与信息化处、种植业处、办公室,园艺站、推广中心)
二、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现代农业保障能力和质量效率
7.加快推进现代农业“310”发展计划。集聚市场、资源、人才等要素,做优做强特色主导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十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按照“着力改制一批、努力培育一批、争取上市一批”的推进路径,加快农业企业股改上市步伐。2019年农企股改上市和新三板挂牌累计4家,农企股改6家以上,江苏股交中心“农业板”挂牌数累计20家以上。持续推进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和五大农产品特色品牌培育,着力打响一批品质优良、产品竞争力强、市场美誉度高的“常”字号农产品知名品牌。(责任单位:科技教育处、乡村产业规划与发展处、市场与信息化处)
8.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划定、建设和管护,2019年全面完成小麦48万亩、水稻100.5万亩的生产功能区,以及大豆2万亩、油菜11万亩的生产保护区划定。整合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资金,引导实施田水路林综合治理,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行动,加强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健全管护机制。2019年,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3万亩,新建节水灌溉面积0.5万亩,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比重达67.5%。深入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和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力争2019年全市水稻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其中优质食味水稻品种推广应用率达50%以上。强化蔬菜、水果、花卉、水产、茶叶、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争创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建设一批美丽牧场,稳定提高猪肉自给率。推动渔业健康发展,重点发展名特优水产。2019年全市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60%。(责任单位:种植业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处、农田建设管理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9.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建设100家现代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持续开展园艺标准园、畜禽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等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推广蔬菜病虫害农药防治、诱杀等绿色防控技术,鼓励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鼓励发展“三品一标”安全优质农产品,加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创建力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推行村级协管员管理模式。实现1000家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追溯,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不断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覆盖面和专项监测范畴。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查处,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市场与信息化处、种植业处、畜牧兽医处、渔业处、农技推广中心、园艺站、水产站)
10.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推广。积极发展现代种业,整合水稻、家禽、生猪、水产等育种优势资源,扶持育种创新公共平台建设。鼓励品种创新,对本市育种单位自主培育并通过国家、省级审定的农业新品种给予奖励。加强对地方品种、新品种的保护和推广,严格种业市场执法监管。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动,支持重大原创性技术研究、重大新品种选育、物联网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等重大农业科技的集成示范推广。加强各类农业科技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载体建设,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责任单位:科技与教育处,执法支队)
11.推进乡村人才培养引进。以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人才实训基地为载体,实施百名农业精英人才培育工程。实施“龙城英才计划”农业乡土人才选拔培养工程,启动第一期选拔工作,选拔培养人才100名左右。持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启动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2019年全市培训新型职业农民5000人次。以“双创”带头人培育行动为抓手,加大“双创”人才培训力度。积极搭建农村创业创新创意项目大赛平台,吸引外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和城市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责任单位:科技与教育处,乡村产业规划与发展处)
12.推进农机化转型升级。高质量整市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溧阳市通过省级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验收,武进区完成省级示范创建,金坛区巩固和推广创建成果。推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标准化技术。加快推进设施农业“机器换人”工程、绿色环保农机装备工程建设。严格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重点推广施肥施药插秧一体机、高效植保机械、小麦复式播种机、空气源热泵烘干、畜禽粪便处理机械化等高性能绿色装备和技术。引导发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等新型服务模式。2019年,全市农机化综合水平达到87.5%,实施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100万亩。(责任单位:农机处、农机站,农技推广中心、园艺站、水产站、疫控中心)
13.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加快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全产业、全链条覆盖应用,推进“互联网+”与农业农村深度融合。整合农业农村信息服务资源,启动全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快智能农业建设,2019年,全市新增智能农业示范点20个以上,规模设施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占比达19%。加快信息服务方式创新。拓展提升益农信息社、12316平台、农技耘APP等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乡村驿站20个,农业信息化覆盖率达64%。(责任单位:市场与信息化处)
14.发展外向型农业。发挥境内外会展平台作用,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办好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组织参加各种农产品交易恳谈和知名展会等活动。2019年,全市完成农业利用外资2000万美元,农产品出口超7000万美元,力争新增开放型农业企业2-3家。(责任单位:乡村产业规划与发展处)
三、发展壮大乡村产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15.加快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以“20强”加工龙头企业示范创建为引领,推动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增量提质。鼓励支持金西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019年力争新增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家。积极培育全国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全国性产地示范市场。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殖大户改善储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条件,发展农产品初加工。(责任单位:乡村产业规划与发展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16.加快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业态。统筹推动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建设,提升十大农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加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打造“吃在常州”等常州农产品线上销售平台载体,积极推动将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农产品纳入知名电商自营采购体系,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将本地优质农产品资源和休闲食品“引流上线”,2019年完成农产品网络营销额42亿元。以“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为抓手,持续开展电商“万人培训”,电商培训550人次。争创省“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20个以上,认定农产品电商示范企业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场与信息化处,乡村产业规划与发展处)
17.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发掘农村能工巧匠,推动发展有地域特色的乡村手工业。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倡导“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引导发展共享农庄、创意农业、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大力创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星级示范企业、省级主题创意农园、省级休闲农业精品村,积极推介休闲农业精品线路和创意休闲农业节庆活动。推进创意休闲农业升级行动,打造万亩美丽休闲农田,重点建设创意设计突出、具有较强视觉冲击力和美感的创意休闲农业项目5家左右,培育具有地方文化特色和较强视觉冲击力的稻田艺术景观示范点2-3个。2019年,全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达900万人次以上,总收入突破29.5亿元。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以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先服务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农业服务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烘干收储等面向小农户的生产性服务。(责任单位:乡村产业规划与发展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园艺站、农田建设管理处)
18.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围绕培植“综合实力五十强、发展活力五十优”典型的目标,按照“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原则,加大政策扶持和统筹推进力度,引导和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资源开发、集体经营、统一服务、混合经营、异地置业等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道路,形成村级集体经济多路径发展的新业态,鼓励村集体在资源有效利用、提供一二三产业配套服务、村村抱团发展有更多实践,2019年全市集体经济强村占比达74%。(责任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四、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
19.推动乡村规划编制。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以辖市区为单位做好村庄布局规划制定或修编工作,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配合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有条件的村实现应编尽编。配合推进《常州市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落实,积极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推动村庄分类分级管理、分期分步实施。推动和鼓励优秀设计单位和设计师下乡,引导农房建设彰显地域特色和乡土气息。(责任单位: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20.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常州市全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全力推进第一批“两区十点”和第二批“三区十点”美丽乡村示范建设。到2019年6月底,完成第一批“两区十点”示范点的核心区建设;到2019年底,完成第二批“三区十点”示范点的核心区建设。(责任单位:农办综合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21.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四好”农村路和村内道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推动城乡交通运输服务一体化,加快镇村公交全覆盖进程。推动实施城乡一体供水工程,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实施“光网乡村”工程,推进信息进村入户。推动健全村庄基础设施建管长效机制,鼓励地方将管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推动农村科教文卫体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提升教育、文化、社保、养老、医疗等服务水平,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政府管理服务向农村基层倾斜,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农办综合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22.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推进全市耕地整体轮作休耕,2019年完成面积17.28万亩。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全市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减少4%,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探索建立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机制,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率达75%。规范畜禽养殖行为,严格畜禽禁养区管理,全市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加快出台现代渔业绿色发展实施意见,依法实施禁养区水产养殖有序退出,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0.75万亩,完成滆湖网围拆除0.9万亩,加快滆湖周边水产养殖整治,创建全国健康养殖示范场6家以上。推进秸秆还田,支持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责任单位:种植业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处、农技推广中心)
五、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3.推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配合组织等部门,实施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五大行动,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体系建设,发挥好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配合民政等部门,理清村级组织功能定位,实现各类基层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发挥在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保障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等必要支出,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农民能力。(责任单位:农办综合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24.推动文明乡风建设。配合市有关部门推动实施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引导农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努力创出常州特色经验。推动实施农村道德讲堂提升工程、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推进移风易俗。推动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提升文化惠民质量和水平。推动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计划,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鼓励建设集乡土建筑乡村民俗为一体、展示当地村史村情的乡村博物馆,推动孟河、焦溪、杨桥等古镇古村保护。(责任单位: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农办综合处)
25.推进乡村治理。推动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行“百姓议事堂”“村民说事”等做法,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构建村级事务“网上村居”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及时准确公开党务、政务、村务、财务、服务等内容,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入治理涉农乱收费,加强村级“一事一议”监管。推动农村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责任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政策与改革处、法规处)
26.推进农业农村法制建设。广泛开展农村“七五”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农资打假联合执法,强化源头治理、市场整顿、质量抽检和案件查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农业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涉农项目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配合打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攻坚战专项行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责任单位:法规处、执法支队)
六、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27.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组织开展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回头看”,妥善化解各类遗留问题,确保经营权证书发放到农户手中。完善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与信息化平台功能,开展承包农户确权信息动态维护、变更、登记试点。完善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政策体系,引导农民有序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完善纠纷多元化调处机制。(责任单位:政策与改革处,办公室)
28.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完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做好成员身份确认,注重保护外嫁女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利。深入推进以溧阳、金坛、天宁为重点,以城中村、城郊村、园区村和经济发达村为主要对象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改革,2019年力争90%以上村完成改革任务。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依法确立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标准化建设,实现农村各类产权交易“应进必进”。深化农村基层(村居)“三资三化”提升行动,加快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加大“三资”监管力度,探索建立“互联网+”的集体资产监管新机制。(责任单位:政策与改革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经管站)
29.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档升级。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工程,制定出台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培育10家龙头型合作社、10家一二三产融合型合作社、10家村办合作农场初见成效,新增优秀家庭农场、星级农民合作社各40家。发挥农民合作社、供销社、乡村驿站功能,建立以“大数据+规模经营”为核心的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模式。加快培育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式、股权型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责任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30.优化农业农村投资管理。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为引领,归并设置涉农专项资金,明确支持方向、重点任务,设立与规划实施相适应、与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相匹配且相对稳定的专项资金分类目录。加强项目资源统筹,全面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加强各类涉农项目储备,积极推动项目资金聚焦重点。全程监管涉农项目的建设成效和资金使用效益,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责任单位:计划财务与审计处、监督评价处)
31.深化农业农村其它改革。指导武进区完成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任务,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抵押贷款试点、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试点,不断扩大承包经营权权能。总结武进区农村土地改革三项试点经验,推动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推动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实现形式。推动完善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政策,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民生基础设施等项目用地。(责任单位:政策与改革处)
七、推动落实优先发展方针,确保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32.推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落实到位。推动建立市级由市委书记、市长牵头,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乡村振兴推进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推动各地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体系。推动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实绩考核制度、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可量化的指标,以督查压实地方责任。(责任单位:农办综合处)
33.推动多渠道增加乡村振兴投入。推动落实我市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财政金融政策,构建具有常州特色的财政、基金、银行、保险、担保“五位一体”的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和多元投入保障制度。推动实施农村土地资源统筹配置示范点培育行动,科学配置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加快建立乡村振兴的用地保障机制。统筹集聚项目资源,合力实施农业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信息共享、分析评价和服务应用机制。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品、提标、扩面,推行农业保险市场化经营,保持主要种植业90%承保面、高效农业保险60%覆盖面。(责任单位:政策与改革处、计划财务与审计处)
34.推进农村“一懂两爱”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建立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推进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引导教育“三农”干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倡导求真务实精神,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健全局班子成员挂钩联系辖市区农业农村工作制度。清理规范农村各类检查评比、考核督导事项,切实解决基层疲于迎评迎检问题。(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
八、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队伍综合素质
35.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一项长期重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以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充分发挥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制定落实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出专题,深入研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正面宣传,把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责任落到实处。配合做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主题宣传。(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
36.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增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认真做好省委巡视常州反馈意见、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以坚决的态度、扎实的作风、迅速的行动抓好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排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项目审批、资金分配使用、“三资”管理、招投标等环节的廉政风险隐患。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整治“四风”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拓展。深入开展违规吃喝、烟(卡)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37.提升队伍能力素质。适应新机构新岗位新职能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提升能力素质,为乡村振兴走在前列提供坚强支撑。增强“三农”意识、统筹意识、市场意识、服务意识,以更大格局、更宽视野谋划发展、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切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程度为农企和农民提供便利服务。实施依法行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领导干部领衔调研制度、调研工作目标考核制度,聚焦“三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2019年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参与完成1个重大调研课题。大力弘扬“勇争一流,耻为第二”的常州精神,组织对标找差活动,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担当实干,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办公室、农办综合处、机关党委、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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