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的《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报批常州市“互联网+监管”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政务办〔2020〕3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置能力,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互联网+监管”系统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服务门户、工作门户、风险预警系统、分析评价系统、非现场监管、系统对接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50万元,资金来源由信息化预留资金解决。
四、请你局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招标工作。本项目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编码:2020-320402-65-01-372871)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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