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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下发《2016年常州市重点企业运行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64/2016-0001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统发〔2016〕26号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16-03-21 公开日期:2016-03-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研判经济运行态势、走势和趋势,增强统计监测的有效性
关于下发《2016年常州市重点企业运行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统计局,各相关企业,市局各有关处室:

   为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研判经济运行态势、走势和趋势,增强统计监测的有效性,我局制定了《2016年常州市重点企业运行监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6年常州市重点企业运行监测实施方案》


常州市统计局

                        2016年3月21日

附件:


2016年常州市重点企业运行监测实施方案

    为科学准确反映我市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产业发展趋势,进一步提升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水平,有效服务决策、服务基层、服务民生,市统计局决定进一步开展重点企业运行监测工作,结合企业联网直报统计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监测任务

    通过监测重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时掌握全市经济运行趋势性、倾向性、苗头性情况,准确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和趋势,更好地为政府决策、行业发展、企业经营服务。通过建立监测企业联系人制度,进一步加强统计部门和企业的联系,实现统计服务水平和企业统计能力“双提高”。

    二、监测范围

    根据我市不同规模、不同行业、不同经济类型的联网直报企业,确定具有代表性企业120家,其中,工业企业60家,批零住餐企业和其他服务业企业各30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三、监测机制

    1、进一步实施联系人制度。市局抽选24名统计人员每人挂钩联系5家重点企业,采取电话联系、网络沟通、实地走访等形式,与企业保持经常联系,实地走访每季度不少于1次(具体联系分工见附件)。

    2、定期分析监测数据情况。市统计局相关专业处室每月在国家联网直报任务结束后次日完成本专业监测数据整理,汇总至核算处,核算处在每月20日前完成数据的汇总分析。

    3、加强专业调查研究。工业、贸易、服务业等责任处室,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定期组织不同层面的调查研究,注重调查的准度与深度,分别撰写调查报告,按统计快讯、监测、专报等形式发布,原则上每年1-2次。

    四、监测要求

    1、各辖市(区)统计局要高度重视与重点企业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市局开展此项工作。

    2、市局各有关处室要把好企业选择关,加强对企业的指导与服务。加强对联系人的督促与培训,组织联系人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定期汇总调研情况。

    3、各联系人要分工负责,确保联系畅通,深入企业掌握实情,指导业务,督促挂钩联系企业按时按质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定期搜集企业订货、用工、资金等情况,及时反映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各重点联系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和统计基础工作,确保如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并保持与统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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