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工伤预防工作,根据市人社局等四部门《转发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常人社发〔2018〕172号)要求,制定了《2018年常州市工伤预防创新项目试点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予以执行。
附件:(查阅附件请点击)
1.2018年常州市工伤预防创新项目试点实施方案
2.常州市工伤预防创新项目考核评分表
常州市工伤预防委员会
2018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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