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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时段及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MB1919756/2019-0003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住建〔2019〕140号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9-07-04 公开日期:2019-07-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做好我市夏季高温时段及汛期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时段及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常住建〔2019〕140号

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夏季和雨季已经来临,受今年气象年景特殊性影响,各类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逐步增多,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了事故易发多发期。同时随着国庆节的临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一系列重大活动将陆续展开。为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切实做好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传〔2019〕15号)、《转发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常安办〔2019〕18号)等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夏季高温时段及汛期建筑施工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相当严峻,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连续发生两起建筑安全生产较大事故,引发较大社会影响,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也不容乐观。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隐患即是事故”的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要求持续开展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将危大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高处作业、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作为严查内容,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严控一般事故,确保全市高温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形势平稳。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夏季历来是施工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各参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极端天气对施工安全的不利影响,增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针对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倡导“三心”理念,树立“隐患即事故”的强化安全预控和隐患排查双重机制,立足于防汛、防台风、防火、防暑、防中毒,早部署、早发动、早准备,切实把汛期和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发现隐患,排除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销号闭合。

三、落实措施,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1.合理安排调整作息时间。各建设、施工单位要密切关注高温气象预报,根据实际气温,严格实行“做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尽量避免高温时段进行露天室外作业。施工现场要安排管理人员跟班作业。

即:当气温达到35℃以上时,11:00至15:00间不安排作业人员从事日光直接曝晒下的施工,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当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施工。

2.改善施工现场作业环境。高温期间,施工企业应为一线施工人员配备透气性好的安全帽、毛巾、清凉油及符合卫生标准的茶水等必要防暑降温用品;作业场所应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尽量减少高空及深基坑作业;对年纪大、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

3.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管理。各施工企业、项目部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炊事人员要持证上岗,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防止食物中毒;重视员工生活区的防暑降温和卫生防疫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并满足防暑降温需要;工地现场、生活区要及时清除生活垃圾,定期灭杀蚊蝇,防止引发传染性疾病,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和安全。

4.加强现场防火,严格动火审批。各施工现场应加强高温期间现场防火工作,严格执行动火申请审批制度,加强对现场动用明火的监护;宿舍区临时用电应确保绝缘可靠,宿舍内应配置独立漏电、过载、短路的保护装置,严禁使用液化气和大功率用电电器,同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防火安全和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5.增强作业人员防暑降温意识。施工企业要组织开展防暑降温与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高温天气防暑降温知识培训学习,使施工作业人员了解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常识,掌握有关事故预防和救援知识,增强高温天气预防中暑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急救能力,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贯彻执行。

四、加强排查,切实消除汛期安全隐患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在建工程项目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加大对在建工程的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尤其要做好现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控及检查工作。一是深基坑、高边坡工程防汛。要加大深基坑、高边坡施工管理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深基坑、高边坡设计方案专家评审制度;严格执行基坑、边坡施工分段开挖、分段支护管理要求,加强支护结构质量管理,严防因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二是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安全。要规范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和拆除,对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脚手架基础、架体、拉节点和外挑安全平网等关键部位,对发现的隐患及时组织进行整改。三是施工临时用电安全。各种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选择较高和干燥处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等应有可靠防雨措施;各类临时用电线路无漏电、腐蚀、松动等现象;现场电气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应牢靠,漏电保护装置应灵敏有效;暴雨等险情来临之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应全部切断。四是起重机械设备防汛。要落实起重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检查制度,确保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良好。五是高处作业、围墙围挡安全。要对高处作业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各临边、洞口防护设施齐全、牢固可靠;要加强对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具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加强对工地临建板房及围墙围挡的防汛安全检查,保证临建板房及围墙围挡牢固可靠,出现突发情况及时撤离现场人员。   

五、完善应急值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根据夏季、汛期施工特点,相关企业要制订完善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一是做好气象部门发布相关预警后的响应工作,根据高温预警、天气变化等情况合理安排工期,落实预防措施,特别是遇到异常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等措施。二是做好各类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针对性地制定中暑、食物中毒急救的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按照预案及时处置并做好善后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夏季高温、汛期的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各单位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妥善处置,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六、严格管理,确保夏季、汛期施工安全形势平稳

各施工企业项目部要针对夏季、汛期施工特点,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防汛、防高温方案,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排查、整改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将方案及排查整改情况及时报公司总部;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建筑工地防汛、防暑降温和现场安全防护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监理等单位做好夏季、汛期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并予以大力支持和配合,不得向施工单位提出不合理赶工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安监机构要扎实开展夏季高温、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落实本通知各项要求,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力的,采取停工、信用扣分、行政处罚等措施,从严从重查处,努力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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