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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成立常州市工伤预防委员会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8-0014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8)173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8-08-22 公开日期:2018-08-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成立常州市工伤预防委员会
关于成立常州市工伤预防委员会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8)173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计局、安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工伤预防工作,加强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规范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安监局转发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常人社发〔2018〕172号),决定成立常州市工伤预防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主要职责

1.在国家、省相关部门指导下,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工伤预防工作。

2.负责设立市工伤预防专家库,制定常州市工伤预防专家库管理办法。

3.通过委员会会议等机制通报共享工伤保险运行、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报告状况等相关信息数据,确定工伤预防重点领域、项目遴选、资金预算、监督检查等工作。

4.根据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及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行业、企业、工种、伤害类型等情况,研究确定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并向社会公布。

5.根据项目申报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原则,采用书面评审、集中评议、公开评审和集中答辩等方式做好工伤预防项目遴选工作。

二、委员会组成人员

市工伤预防委员会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财政、市卫生计生、市安全监管等部门组成。

市工伤预防委员会主任由市人社局局长担任,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和市安监局相关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市人社局工伤处处长、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和市安监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和分管副主任为委员会委员。

市工伤预防委员会下设工伤预防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工伤处处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分管副主任兼任。成员由市人社局工伤处、市财政局社保处、市卫计委监控处、市安监局规划科技处以及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市工伤认定鉴定中心有关工作人员担任。

以上委员单位及办公室成员单位如有人事变动,请及时告知市工伤预防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调整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委员会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

建立委员会会议和办公室会议制度。

委员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召集主持,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集中研究工伤预防重点工作。办公室会议由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召集主持,相关成员单位参加,主要研究协调日常工伤预防工作,并对在实施工伤预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委员会提出建议。

(二)运行机制

市工伤预防委员会办公室是日常办事协调机构,按照市工伤预防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负责联系、协调、推进工伤预防工作,分解工作任务,推进工作落实,汇总工作情况。

市工伤预防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工伤预防专家人员遴选、聘用、培训及调整等工作;负责收集工伤保险运行、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报告状况等相关信息数据,协助委员会确定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具体项目、资金预算等;负责明确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条件、程序、材料、绩效目标等;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负责对承担工伤预防项目的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实施的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四、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2018年常州市工伤预防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8年常州市工伤预防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常州市工伤预防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陈志良

副主任:江 天 戚小如 张洪兵 马宏春

委  员:周振鹏 赵 娜 潘国才 吴光华 彭伟中 谢华兴

常州市工伤预防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周振鹏

副主任:谢华兴

成  员:赵 勇 唐 峥 潘国才 王 俊 陈春明 林 琳 朱 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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