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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贯彻落实劳动关系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规范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014109315/2012-0014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稳岗就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2〕186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2-08-31 公开日期:2012-09-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贯彻落实劳动关系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规范
关于贯彻落实劳动关系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规范的实施方案
常人社发〔2012〕186号

    

关于贯彻落实劳动关系行政事务管理

工作规范的实施方案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企业裁减人员报告受理工作规范》、《关于印发特殊工时工作制审批工作规范的通知》、《关于印发集体合同审查工作规范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实现集体合同审查、特殊工时管理和规模裁员受理等行政事务合规化运行,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提高效能,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规范劳动关系行政事务管理行为,切实做到执行法律规定,依法行政到位;工作责任明确,人员落实到位;统一管理规范,制度建设到位;公开办事流程,接受监督到位;提高服务质量,社会满意到位。对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管理要求,集体合同审查、特殊工时工作制审批和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报告受理等事项中所涉及的人员配备、工作流程、管理文书和工作台账等按照规定全部达标。

二、具体实施步骤

1、梳理流程阶段(91-930)。各辖市、区对集体合同、规模裁员、特殊工时审批三项管理事务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要求,统一管理文书,优化工作流程,工作责任明确,人员落实到位。并于930前将各项事务经办人、负责人联系名单(见附表)报市局劳动关系处。

2、宣传公示阶段101-1030)。各辖市、区将行政事务的相关工作流程、办理文书式样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各辖市、区可根据自身行政事务公开的要求,印制宣传手册、服务指引,将各项宣传手册利用《常州劳动保障》杂志、报纸、电视、电台、办公场所公示栏等各类平台,向社会进行宣传公示。

3、网上公开阶段111-1130)。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事务网上公开运行的要求,从11月起各项行政事务手续经办完毕后,及时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办理结果,便于企业查询,可根据实际情况逐月公布或逐件公布。

4、总结检查阶段121-1230)。各辖市、区要对照要求,精心组织,抓紧实施,市局将根据工作规范要求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重点为网上公开情况,工作台账登记以及管理档案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认识各地要从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劳动关系行政事务规范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建立健全推进行政权力公开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把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督查考核各地要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序时进度,加快实施、周密安排,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各地实际,建立工作台账和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备查准备,如期保质完成任务。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831

  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表:

    劳动关系行政事务规范管理统计表

       填报单位:

    

事项名称

承办机构

受理地址

负责人

承办人

联系电话

网上公开网址

备注

企业裁减

人员报告

特殊工时

工作制审批

集体合同

审查

    注:网上公开网址包括工作流程网上公布网址及经办结果网上查询网址。本表请于930日前报市局劳动关系处,联系人:段慧敏,电话:85682021,传真85682023,邮箱:660774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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