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
你单位《常州市水利局关于转报市管河道轮浚工程(2023年)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水计〔2023〕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恢复河道引排功能,提升城市防洪排涝及旱情应对能力,原则同意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实施市管河道轮浚工程(2023年)。
二、主要建设内容
澡港河清淤工程位于新北区内,全长13500米,清淤土方约195000立方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1200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用地、规划、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仅作为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303-320400-04-01-427146)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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