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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3年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1X/2013-0000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交安〔2013〕2号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2013-02-16 公开日期:2013-02-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13年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的通知
常交安〔2013〕2号

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稳工作职责,强化交通部门行业监管,指导各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和平安交通创建工作,现将局安委会研究制订的《2013年常州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2013年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和《2013年度常州市交通运输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交通建设工作控制目标》等文件予以印发。

    请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细化运输安全监管和平安交通创建工作措施,真抓实干,确保省厅和市政府下达给我市交通部门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等各项指标得到有效控制,为我市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附件:1. 2013年常州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工作要点;

    2. 2013年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目标分解;

    3. 2013年度常州市交通运输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交通建设工作控制目标。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2月16日

附件1:

 2013年常州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

    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务必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个主题,切实做好2013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现提出2013年常州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安全和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如下:

    一、交通运输安全

    2013年,全市交通安全工作将以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全省安全发展水平的意见》(苏政发〔2012〕112号)为主线,开展“三化三整治”活动,以“三化建设”推进长效治理,以“三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提高事故预防预控水平,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从事客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运输企业力争在2013年底前达标,其他交通运输企业在2015年前达标。因此,企业标准化建设将是今后三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重点。一是迅速宣贯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分别组织召开道路客运企业、道路危货运输企业、石油化工码头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宣贯会,明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序时要求,督促企业积极主动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二是指导企业开展达标自评。运用《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南及自评手册》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南及自评手册》,引导企业对照自评要求深入开展自检自查,找准薄弱点,完善工作措施。指导企业健全自我完善、稳步提高的工作机制。三是严格控制考评工作质量。强化对考评机构和考评员的监督管理,确保考评机构清正廉洁、客观公正从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要根据交通运输部对企业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理清质量控制重点,编制考评技术指导文件,细化评分规则。四是确保达标考评年度目标顺利完成。要根据厅工作部署、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和提交达标考评申请情况,制订考评工作计划。

    (二)推进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监管主体责任落实

    坚持安全监管制度和规范建设,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和绩效考核,努力提升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明确建设目标把握建设方向。要认真梳理各项安全监管规章制度,以建立覆盖全行业各领域、各层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为目标,理清现行安全监管规范体系存在问题。要加快规范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监督执法,保证行业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安全监管规范体系有效落实。要健全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良好的、科学的、可持续发展的安全监管内控机制,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二是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安全监管规范体系建立健全。配合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大力加强安全监管规范建设,明晰相关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各门类安全监管标准。三是加强安全工作绩效考核。开展安全监管绩效评价体系研究,按照厅《交通安全监管绩效综合评定指标》,细化调整年终工作目标考核中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实行事故指标和监管绩效双考核,合理量化分析和评估监管成效。四是大力开展安全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持续开展我市交通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培训教育工作,严把“三类人员”人员持证准入关,严格落实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

    (三)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效能

    2013年是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年,主要任务是开展数据统计体系研究,加大信息化应用力度,提升对整个行业安全生产现状的把握,统筹安全工作的开展。一是落实安全工作数据统计制度。行业条线主管部门和各市交通运输局要严格落实统计报送规定,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营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道路运输站场安全生产事故、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港口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城市客运安全生产事故等六类事故的统计分析,每季度向市局、省厅报送安全生产形势统计分析报告。二是推广应用事故隐患跟踪管理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安全隐患识别、控制、消除等工作内容的标准化、流程规范的系统化、统计分析的自动化,进一步提高事故预防预控能力。通过系统应用,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网络化、动态化、信息化工作格局,实时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切实监督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三是推广应用省厅应急指挥系统。推进应急处置预案的数字化建设,实现全省交通重点交通基础设施等的动态监控和应急值守管理,进一步规范应急工作流程,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迅速准确反应,及时掌握情况,快速确定和调度各类应急保障资源和保障力量,实现上传下达、多级联动、快速响应,实现高效的应急处置。四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按照“强化服务、突出应用、示范引领、重点突破”的原则,要加强对局应急指挥平台功能的维护开发,发挥好指挥平台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资源管理、预案管理、协调指挥和应急评估等功能的实效。确保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不断提升,并成为交通安全工作的新亮点。

    二、平安交通建设

    (四)深化“平安交通”创建,扎实开展“三项整治”

    结合上述“三化建设”,深化打非治违、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巩固去年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航段的监管力度。实施“救生衣工程”。确保全市乡镇渡口渡船按乘客定额100%配备救生设备,严格督促乘渡旅客穿戴救生衣;确保全市执法船艇按乘员定额100%配备救生设备,确保水上执法人员100%穿戴救生衣执法。

    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运管、海事、港口、航道部门要联合行动,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安全管理行为,确保危化品水陆运输安全、有序。运管要加强水、陆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审核检查;海事部门要加强危化品船舶申报制、报港制和实船签证工作检查;航道部门要在船闸待闸区设立危化品运输船舶专用停泊区,加强危化品船舶过闸安全管理;港口部门要以石油化工码头压力管线安全为整治重点,加强对港口码头危险货物罐区的安全管理。

    三是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道路客运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继续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客运企业安全检查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定期自评制度,组织专家对“安全带-生命带”、安全告知、车辆动态监控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会同公安、安监部门加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落实,组织开展企业安全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干部培训。按照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工作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宣贯培训,指导和规范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继续提升公路安全通行条件,深化源头治理,全面实行违法超限运输信息抄告制度,推广关联处罚机制,加强对重点源头企业的监管;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定期开展联合治超行动,有效控制国省道公路平均超限率。

    (五)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交通运输系统稳定发展

    1.坚持全面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全面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凡重大决策的决策部门、重大项目的审批部门、重大事项的决定部门必须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今年原则上“应评尽评”“全覆盖”。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重大项目实施、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条件和必经程序,认真落实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查究办法》,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综治维稳部门指导考核”的运行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及不稳定因素,推进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要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五部委《关于实行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和我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及时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建立不稳定因素排查月报制和调处工作机制,坚持每月组织一次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快报、日报、直报制度。做好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对梳理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本着“边排查,边解决”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努力化解。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健全稳定预警机制建设。要高度重视情报信息工作,对突发事件和有可能产生不稳定因素的情况,进行分析判研,在及时向上级领导一事一报的同时,向局综治办公室报告,为开展工作争取主动。

    3、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治安防范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大对重点要害部位、易燃易爆物品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要建立灾害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各项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紧急处置预案。要继续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车站、学校等周边地区的治安环境整治工作。加强水路客运、货运和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加强车站、公路客运、货运和交通重点工程的治安管理,查禁危险品和禁运品,保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公路收费站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堵控工作。 

附件2:

2013年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目标分解

    

    1.辖市(区)交通运输局

    (1)不发生因行政许可和行业监管失职而发生的各类重大责任和重大影响的事故、事件。

    (2)辖区内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水上交通事故。不发生渡运沉船、死亡、车辆滑江事故。

    (3)按时完成统计报表和季度分析及市局布置的任务。

    (4)直属单位无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无职工死亡事故、无火灾事故。

    2.市地方海事局

    (1)辖区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辖区水上交通事故,全年辖区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指标。

    (2)不发生渡运沉船、死亡、车辆滑江事故。

    (3)单位内部行车死亡事故、火灾事故和工伤死亡事故指标为零。

    (4)不发生因行政许可和行业监管失职而发生的各类重大责任和重大影响的事故、事件。

    3.市航道处、运管处、公路处、质监站

    (1)不发生因行政许可和行业监管失职而发生的各类重大责任和重大影响的事故、事件。

    (2)单位内部行车死亡事故、火灾事故和工伤死亡事故指标均为零。

    4.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1)不发生交通建设工程行业安全监管失职而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

    (2)建设工程工伤死亡责任事故和单位内部行车死亡事故、火灾事故指标均为零。

    5.常州机场公司:

    (1)不发生因机场原因造成的民用航空运输重大责任事故;

    (2)不发生因机场原因造成的劫机、炸机等空防责任事故;

    (3)不发生因机场原因造成的重大航空地面责任事故和特大航空器维修责任事故。

    (4)单位内部行车死亡事故、火灾事故和职工死亡事故指标均为零。

    6.市交通产业集团:

    (1)单位内部行车死亡事故、火灾事故和职工死亡事故指标均为零。

    7.市交通技师学院:

    (1)单位内部行车死亡事故、火灾事故和职工死亡事故指标均为零。

    (2)不发生校园内学生群体性伤害事故。

    (3)不发生食堂中毒事故。

    8.市公交集团公司:

    (1)单位内部职工工伤死亡事故指标为零。

    (2)不发生有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3)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行车责任事故,行车责任事故死亡频率低于1.5人/千万车公里。

    9.市常运集团公司:

    (1)单位内部职工工伤死亡事故指标为零。

    (2)不发生有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3)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行车责任事故,行车责任事故死亡频率低于1.5人/千万车公里。

    10.市地方铁路事务管理中心、市空港事务管理中心

    (1)不发生因行业监管失职而发生的各类重大责任和重大影响的事故、事件。

    (2)单位内部行车死亡事故、火灾事故和工伤死亡事故指标均为零。

附件3:

2013年度常州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治理平安交通工作控制目标

 

共  同  目  标

序号

具 体 内 容

1

年度实有职工数刑事案件万人发案率低于市考核目标。

2

加强内保工作,可防性案件发案数低于市考核目标。

3

加强重点监控,不发生重大刑事、经济犯罪案件和政治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事故和安保责任事故。

4

应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比例不少于90%。

5

定期排查和积极调处化解矛盾,不发生赴京上访和去省集访事件。

6

安全生产年度指标按照局有关文件和下达指标执行。

单  位  目  标

单位

具 体 内 容

公路处、航道处

不发生因养护不善造成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和24小时以上公路、航道堵塞事故。

运管处、公路处、航道处、海事局、质监站

不发生因行政执法失误造成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海事局

不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24小时以上航道堵塞事故。

常运公司、公交公司、产业集团、常州机场

认真做好本企业军转干部、信访老户工作,不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顽固分子聚集赴京去省滋事案件;加强内部管理,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及时有效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杜绝重大社会负面影响。

高速指、公路处、航道处、

质监站

不发生负有监管责任的交通工程建设工地重大伤亡事故。

交通技师院

加强学生(学员)管理,不发生重大消防、刑事、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运管处

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积极解决造成赴京上访的历史遗留问题

    
  抄送:省厅安全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3年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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