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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凝聚教育改革发展动力的指导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88/2020-0021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参与渠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工〔2020〕18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0-12-11 公开日期:2020-12-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凝聚教育改革发展动力
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凝聚教育改革发展动力的指导意见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辖市(区)、经开区教育工会,各直属单位及工会委员会:
  为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水平,深入开展中小学“同心育人”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全市各级教育基层工会组织在服务教职工、服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推动常州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结合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凝聚教育改革发展动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中央、省委和市委对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新要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改革发展道路,建设高素质教职工队伍,为常州教育改革和发展建功立业。
  (二)总体目标。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树立和落实“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工会维权观,全面履行工会各项职能,突出维护职能。以推动常州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水平、密切党与教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人事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主线,以发挥教职工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为关键,以建设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为保障,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组织为基础,坚持政治方向上把关,发挥作用上重视,具体工作上放手,资源手段上赋予,制度措施上保证,努力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党组织靠得住、行政离不开、教职工信得过的坚强组织。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基础建设。落实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目标责任,按照“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的原则,推动包括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在内的所有单位全部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把包括事业编制和非事业编制在内的所有教职工最大限度地组织到工会中来。已经建立工会组织的基层单位,要同步建立教代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教职工委员会等组织体系,健全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制度,建立工会组织状况数据库,推进工会重点工作项目化实施,形成组织健全、制度配套、底数详实、工作规范、运转顺畅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创新活动机制。学校党组织和行政要按照“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教职工信赖”的总体要求,针对教职工多元需求,创造条件,加大投入,支持工会建好活动阵地,创新活动方式,每年为教职工办几件影响面大、受益面广的好事实事,支持工会深入开展“教工之家”、“教工小家”建设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学校工会要充分履行 “教职工困难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第一协调解决人”的职责,健全完善上下联动、分级帮扶的工会帮扶体系,拓展帮扶范围、完善帮扶方式、提高帮扶水平,不断提升广大教职工的幸福指数。
  (三)推进民主管理。学校党组织和行政要认真贯彻施行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文件要求,支持工会履行好教代会日常工作机构的责任和任务,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职权,加强教代会制度与校务公开工作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教代会作为教职工有序参与学校管理、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的主渠道作用,有效保障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探索教代会票决、教代会代表巡视与听证、校领导与教代会代表民主沟通会、教代会代表列席校长办公会等制度机制,拓宽教职工民主参与渠道,提高民主管理工作质量。
  (四)弘扬师德师风。深入研究新时代对教育发展和学生成长的新要求,树起鲜明的师德建设导向标。按照“思想引领与激励约束相结合、典型示范与制度规范相统一、自律与他律相促进”的活动原则,形成党政工合力推进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和工作格局。深入开展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师德建设活动,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认识和处理问题的立场、观点、方法,内化为精神支柱、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良好的道德风范和优异的工作业绩赢得社会尊重、学生爱戴和家长信赖。
  (五)提升队伍素质。按照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和要求,深入实施基层工会文化建设工程和教职工素质建设创新发展工程,通过制定建设规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培训投入,激励广大教职工学知识、钻本行、精专业、强素质。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广泛深入开展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管理干部专业知识竞赛、后勤职工服务技能竞赛、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学基本功竞赛和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示范课观摩等系列活动,广泛掀起“大学习、大培训、大提高”活动的热潮,为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职工队伍和工会干部搭建广阔平台,提供政策支撑。
  三、支持保障
  (一)党的领导。建立健全党组织对工会工作领导的各项制度,工会工作列入党建和和谐校园建设工作考核。党委(总支、支部)负责人要定期听取工会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党委(总支、支部)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工作会议,专门研究工会工作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坚持党委(总支、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工会代表大会和其他重要活动,适时制定或转发涉及工会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的有关文件,为工会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提供政策保证,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工会工作水平。
  (二)行政支持。建立和完善行政与工会日常沟通和联系制度,明确一名行政领导联系工会工作,为工会源头参与提供制度保证。学校行政研究制定改革发展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要充分听取工会意见,学校设立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要有工会代表参加。学校行政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规文件,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场所,不断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建设提供支持,对工会开展的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提供专项经费支持。
  (三)舆论宣传。宣传部门要发挥与社会主流媒体联系密切的优势,加大对教职工队伍和工会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的宣传力度,并通过在校报、校刊、校园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校园电视台、广播站等阵地开辟专版、专栏、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教职工和工会工作。党组织和行政要支持工会宣传机构、宣传阵地和信息化硬件建设,扩大教职工队伍和工会工作的社会影响,为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指导激励。上级工会依法按程序做好基层工会换届选举等活动事项的指导,组织和支持基层工会开展各类活动,为工会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和活动平台,对工作创新、特色鲜明、成效突出的基层工会和先进榜样给予表彰激励,对工会加强阵地建设、文化建设和项目实施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常州市教育局      中国教育工会常州市委员会

2020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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