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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征集常州市中小学教师践行师德优秀案例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3-0007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人〔2013〕21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3-04-23 公开日期:2013-04-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征集常州市中小学教师践行师德优秀案例的指导思想、征集对象、征集办法、时间安排等作出了具体说明
关于征集常州市中小学教师践行师德优秀案例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为推进常州市师德建设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交流和展示师德建设工作的经验和成果,发现和树立一批在教书育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师德模范,为广大教师搭建互相学习、互相借鉴的平台,决定征集践行师德优秀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深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用身边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用鲜活生动的实例诠释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教育观、学生观等教育思想,用教育智慧和高尚的师德化解新课程改革中出现的教师之间、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师生与社会之间的问题或矛盾,充分体现“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的新时代教师的人格魅力。
  二、征集对象
  全市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在职教师。
  三、征集办法
  本次征集评选活动坚持面向全体教师的原则。各辖市(区)、各直属学校要广泛发动,深入宣传,提高广大教师的参与率,明确评选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努力挖掘教师身边的先进典型、真实案例,倡导优良的师德师风,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发展。要加强组织和领导,按照工作要求,注重与教师师德教育等活动的结合,认真开展筛选、初评和推荐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确保活动质量。
  (一)内容要求:案例的主题根据案例的内容自拟。师德案例内容分为以下几项:①在教育教学中发生的问题(现象)及经过;②对此问题(现象)的分析及处理过程;③解决问题的思路及采取的措施;④达到的效果,获得的经验或收到的教训。要求主题鲜明,内容真实,亲身经历,针对性强,分析透彻,情理交融,处置恰当,效果明显。要结构完整,层次分明,文笔流畅。特别是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缓解要实事求是,不夸大其词。
  事迹或案例材料格式:字数在2000-2500字之间。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一律采用word格式;A4纸,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3cm;页脚插入页码,距边界2cm,字号为四号仿宋字体居中;标题采用三号加粗宋体字,标题下方居中标注作者单位及姓名,采用四号加粗楷体;正文与标题部分之间空一行,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正文第一层标题为四号黑体字,第二层标题为四号加粗楷体字,第三层标题为四号仿宋加粗字体。
  (二)参评办法
  1.本次优秀师德案例征集评选活动采取围绕主题、自拟标题、个人撰写、逐级推荐、统一评选的方式进行。
  2.以辖市(区)为单位,对所有参选事迹、案例及文字材料进行筛选和初评,选拔出优秀事迹和案例,填写好《汇总表》和《推荐表》后一并上报教育局,教育局直属单位及有关学校直接申报。教育局将组织评审组对推荐的师德案例进行评审。
  3.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宣传,全员发动,让每一位教师都积极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通过撰写优秀师德案例,提高广大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把加强教师的师德修养和提高其德育能力紧密结合起来。
  4.本次优秀师德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是我市师德建设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是把师德建设和以德育人相结合的一次检验和尝试。因此,各地、各单位要严密组织、认真组织,及时报送稿件和活动的开展情况。
  四、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4月1日—4月30日
  2.辖市(区)、局属单位推荐阶段:5月1日—7月20日
  3.综合评审阶段:7月21日—8月20日
  推荐稿件务必于7月20日前报送教育局人事处。稿件采用两种方式上报:书面稿和电子稿。书面稿(两个表格和案例材料)各上报一式二份,电子稿发送到jurs@czedu.gov.cn
  五、表彰奖励
  今年教师节期间,教育局将对评选出的师德案例进行评奖,并颁发证书,同时,择优向上级有关部门宣传推荐。评选出的优秀师德案例将集印成册,供全市教师学习、借鉴和交流使用。
  附件:1.《常州市优秀师德案例评选征集汇总表》
     2.《常州市优秀师德案例评选征集推荐表》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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