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医卫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19日(周三)9:00—11:30 13:30—16:00
2021年5月20日(周四)9:00—11:30 13:30—16:00
地点:各招聘单位。(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资格复审具体事宜
(一)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联系方式通知资格复审对象,请上述确定的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携带《资格复审表》(附件2)(下载并打印,填写好完整信息)和《2021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医卫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3)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单位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1.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单;
3.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其中,国(境)外2021年毕业人员可适当放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并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并以第二学位(全日制)报考的,还须提供第二学位对应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认证网站上获取的核验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盖有教务部门印章的课程设置证明和成绩单等);
5.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其中:2021年3月22日报名截止以后新就业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已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1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4)和档案关系托管部门的证明;
6.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2021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4);
7.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退役士兵,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和《“2021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4);
8.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证书等)。
(三)报考资格与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证书、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等),公告中未明确取得时限的,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按岗位面试人选确定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五)报考人员须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2021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医卫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3)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报考人员关注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changzhou.gov.cn)有关通知信息,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复审单位联系表》(附件1)。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19)85682570。
附件:1.复审单位联系表
2.资格复审表
3.2021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医卫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4.“2021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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