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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099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21-0008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复〔2021〕第45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1-05-18 公开日期:2021-05-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099号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099号的答复
常发改复〔2021〕第45号

(A)

(公开)


雷卫宁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推动我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我委会同市教育局、工信局和人社局等部门共同办理,现答复如下:

常州作为江苏省唯一向国家推荐的首批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我市将努力在产教融合制度和模式创新上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借鉴的经验,建立健全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校企合作育人、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发展格局,基本解决人才供需重大结构性矛盾,打造教育与产业的利益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命运共同体。

1.强化政策支持。统筹整合产业、科技、教育等各类资金支持,形成政策合力,不断加大对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力度。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按照规定享受市级相关财税、金融、土地、信用等组合式激励政策,并择优推荐为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备选,享受省级政策。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按投资额的相应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优先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开展股权融资、债券投资,在企业境外发债备案管理中,支持和帮助争取发债额度一次核定、分期分批发行。全面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积极性。

2.建设“双师”队伍。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每年企业实践不少于1个月。完善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政策,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承担职业培训情况作为核定职业院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完善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办法,畅通行业企业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从教渠道,加快引进一批职业教育发展急需的名家名师、江苏工匠、大国工匠,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与职业学校教师双向流动,提高具有境外教育培训经历专业教师比例,新增产业教授100名以上。

3.搭建产教融合载体。推动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聚焦“253”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省级产教融合集成平台5个以上,组建产业学院、企业大学和职工培训集团等10个以上。引导企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土地、设备、资金等形式,参与建设一批区域性公共实习实训基地。加快产业园区和职业院校联结发展,建设一批省级产教融合型园区和校区,积极申报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推进常州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实训基地建设。同时,针对我市产业人才培育实际情况,实施《常州市工业智造明星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将人才培育作为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校企共同育人,打造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智能制造企业服务平台。

4.强化协同育人路径。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考核评价、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实施名校名企合作项目30个以上,企业每年提供学生实习岗位2万个以上。职业院校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强化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主动与企业在人才培养培训、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

下一步,我市将以常州创建国内首批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为目标,持续深入地推进产教融合各项工作,将产教融合作为经济社会相协调的重要举措,融入到转型升级的各环节,持续优化教育功能布局,促进教育和产业联动发展,培育更多更好的产教融合型企业。

签 发 人:严永志

经 办 人:卢  捷

联系电话:85683274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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