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5年常州市试点培养小教本科男教师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落实,确保试点培养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1.2015年常州市试点培养小教本科男教师的意见 2.2015年常州市试点培养小教本科男教师名额分配表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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