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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23年度 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60/2023-000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医疗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卫妇幼〔2023〕35号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
生成日期:2023-02-13 公开日期:2023-02-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做好2023年度 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度 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工作的通知
常卫妇幼〔2023〕35号

各辖市(区)卫生健康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为落实国家《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国卫办妇幼函﹝2021﹞63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妇女宫颈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筛查项目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工作的通知》(苏卫妇幼〔2023〕3号)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度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筛查任务

2023年,以农村妇女、城镇未就业妇女以及家政服务员、快递员、送餐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业态从业女职工为重点,为辖区35-64岁妇女提供“两癌”免费筛查服务,确保2023年全市完成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各151950人(任务分解见附件)。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小微企业、困难企业适龄女职工纳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范围,让更多适龄妇女享受到免费筛查服务,提升女性健康水平。

二、优化筛查服务

各地要按照国家方案要求,为群众提供规范的妇女“两癌”筛查服务。辖市(区)卫健局要主动向社会公布辖区妇女“两癌”筛查网点,方便群众就近接受筛查服务。项目实施单位要在服务场所公布妇女“两癌”筛查免费项目清单和投诉受理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条件的单位要采用流动服务车等灵活方式进企业、进社区提供筛查服务。辖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建成妇女“两癌”筛查门诊,为辖区妇女提供常态化的免费筛查服务。鼓励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当地妇女“两癌”筛查服务水平。

三、提高筛查质量

(一)加强技术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技术指导组分片包干制度,技术指导组每个单项小组每年赴基层指导不少于2人次。定期召开技术指导组专家会议,听取意见建议,研究解决辖区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重难点问题。

(二)实施质量控制。按照国家《宫颈癌/乳腺癌筛查质量评估手册(2022版)》要求,市级继续对辖市(区)宫颈细胞学涂片、宫颈组织病理学切片、乳腺X线图像等开展全覆盖质控,适时对妇科检查、阴道镜检查、乳腺B超等开展现场质控,并将2022年省市级质控结果未达标地区及机构列入2023年度重点质控单位。鼓励各地开展TCT+HPV高效联合初筛方案,初筛样本在群众知情同意前提下优先送三级公立医院开展检测。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接检测任务的辖市(区)应严格资格准入并将第三方检测机构名单报市卫健委妇幼处备案。辖市(区)卫健局应按职责要求开展两癌质控并将质控报告和整改情况上报市妇幼保健院。

(三)规范阳性病例管理。扩大阳性病例数据库范围,将宫颈癌HPV筛查结果为高危型阳性、TCT筛查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及以上、乳腺B超筛查结果及乳腺钼靶筛查结果为BI-RADS分类0/3/4/5类的异常人群纳入阳性病例数据库范围。各地要按照《江苏省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项目异常/可疑个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对筛查出来的异常/可疑个案加强追踪随访和全程管理,督促筛查结果异常者进一步诊治,真正实现异常/可疑个案筛-诊-治-康的闭环管理,确保年度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率达到95%以上,宫颈癌早诊率达到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达到70%以上。

(四)推进宫颈癌综合防治。市卫生健康委联合教育、财政等部门制定适龄女生HPV疫苗接种项目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以市为单位整体推进适龄女生HPV疫苗接种工作。各地要按照市级部署安排,组织好辖区适龄女生HPV疫苗接种工作。进一步完善宫颈癌防治工作网络,形成HPV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诊治的三级综合防治模式,全面提升全市宫颈癌综合防治水平。

四、提升筛查能力

(一)开展妇女“两癌”检查实训基地建设。依托常州市妇幼保健院开展省级妇女“两癌”检查实训基地建设,切实提高“两癌”筛查技术服务能力水平。加快推进宫颈癌防治专科联盟建设,加强区域间、机构间的转诊和协作,完善上下转诊、分级诊疗机制。

(二)加强人员培训。持续落实项目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制度,确保项目技术人员每年至少接受1次县级以上专业对口培训,熟练掌握妇女“两癌”筛查技术规范要求。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规范组织实施。各地要结合当地情况,制订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定期进行工作进度通报。各辖区要确保3月底前完成年度项目启动,6月底前完成50%的年度任务,10月底前基本完成妇女“两癌”筛查工作,12月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鼓励有条件地区开发妇女“两癌”筛查APP,为群众提供妇女“两癌”筛查自助建档、分时预约、报告查看、异常结果提示、健康宣教等服务,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同时加强对体检机构的指导,要求体检机构在体检系统中按照国家妇女“两癌”筛查项目规范标准设置体检项目,推进妇幼健康信息系统与当地体检机构信息系统“两癌”筛查个案的互联互通,高质量获取女性“两癌”筛查数据。

(三)开展绩效评价。市卫生健康委继续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对全市所有地区妇女“两癌”筛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配挂钩。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妇女“两癌”防治相关政策和核心信息的宣传,扩大妇女“两癌”筛查的社会影响力,引导群众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主动接受妇女“两癌”筛查服务,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

附件:2023年度常州市妇女“两癌”筛查项目任务分解表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1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度常州市妇女“两癌”筛查项目任务分解表

地  区

任务数

新北区

22300

天宁区

22300

钟楼区

22700

武进区

28000

经开区

6650

金坛区

25000

溧阳市

25000

合计

15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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