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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组织参加第3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3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33/2015-0001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商务局
生成日期:2015-05-20 公开日期:2015-05-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组织参加第3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3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第3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3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的通知

     

    各辖市(区)商务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企业开拓东南亚和南亚市场,根据《江苏省商务厅2015年贸易促进计划》,省厅将第3届中国—南亚博览会(以下简称南博会)暨第23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昆交会)列入我省重点扶持展会目录,并组团参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会基本情况

    1、展会名称:第3届中国--南亚博览会

    暨第23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2、展会时间:2015年6月12-16日

    3、展会地点: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

    4、主办单位:由商务部及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广西、西藏、成都六省区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

    5、参展范围:该展会主要针对东南亚和南亚市场,采用进出口贸易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相结合的方式,包括展示机电设备、纺织服装、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商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边境贸易及经济技术合作等。

    二、参展费用

    本届昆交会展位费用如下:标准展位(3m*3m)

    单开口:人民币8000(捌仟)元/个

    双开口:人民币8800(捌仟捌佰)元/个

    为支持企业开拓东南亚及南亚市场,省厅将对我省参展企业给予资金扶持,即对参展企业展位费用给予80%补贴,展品运输费予以适当补贴,其余费用企业自理。展位费由参展企业展前据实支付,展后统一申报财政补贴。

    另外,根据主办方要求,为保证展会参展企业质量及会期展位交易秩序,将对每个展位按展位费的20%收取展位保证金。即:

    单开口:人民币1600(壹仟陆佰)元/个

    双开口:人民币1760(捌仟柒佰陆拾)元/个

    请参展企业将保证金与展位费一同支付。如无违规行为,展后将保证金统一退回。

    三、报名方式

    该展会由江苏省国际贸易促进中心总承办,并由江苏贸促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具体承办。请各有关单位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填好的《第23届昆交会参展申请表》(见附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江苏贸促国际会展有限公司(须加盖单位公章)。

    参展企业请于5月20日前将参展费用汇至以下帐号,并在汇款备注栏中注明“2015年昆交会”,汇款后请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江苏贸促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传真:025-52856749)。

    户名:江苏贸促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银行:南京银行鸿信大厦支行

    账号:088760201021886654

    四、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联系人:冯斌  电话:85682278

    传真:85682299

    特此通知。

    

    

    常州市商务局

    2015年5月20日

    

    参展报名表

    


3cb204ef3e25eb8ea97daa2bbe537bc0.pdf (339.8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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