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卫健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委属医疗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全省医疗质量控制组织机构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医医疗质量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中医医疗质量控制网络和标准体系,推动医疗机构中医相关专业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市级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范围
第二批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设立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数据质控中心、中医治未病质控中心、中医护理质控中心。通过自愿申报、组织遴选的方式确定各专业质控中心挂靠单位。
二、质控中心职责
市中医医疗质控中心根据市卫健委有关要求,对本市开设中医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相关专业或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开展中医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同一专业只设立一个市级质控中心。
(一)质控中心主要职责
1.提出本专业质控标准、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的具体意见和要求;
2.拟定本专业的质控方法和程序;
3.负责本专业质控工作的实施;
4.建立本专业的信息资料数据库。对质控对象的质控信息定期收集、汇总、分析、评价与反馈;
5.对本专业质控对象纠正偏离的情况实施监控与指导;
6.定期报告本专业医疗质量状况,提出改进意见;
7.按质控工作规划,组建本市相应专业质控网络,指导辖市(区)级相应专业质控中心开展工作;
8.从事质控研究与学术交流,参与市内外中医医疗质量管理活动和承担与质控有关的教学或培训;
9.对相关专业的设置规划、布局、基本建设标准、相关技术、设备的应用等工作进行调研和论证,为市卫健委决策提供依据;
10.完成市卫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中医医疗质控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质控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4名,秘书1名,其他成员7-10人,以兼职为主。人员包括医院管理和相关质控专业专家,由质控中心从挂靠单位、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有关行业的相关专业人员中聘任。
(二)质控中心主任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全市本专业质量控制的日常工作;
2.组织本质控中心成员学习贯彻执行医疗卫生、中医药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指南和标准;
3.组织质控中心成员制订与修订本专业质控规划与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质控指标体系和信息流通体系,制订与落实质控实施方案;
4.负责本专业医疗质量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评价,并对质控的信息真实性进行抽查复核;
5.组织研究和学习、推广国内外本专业质控工作的先进经验和适宜新技术、新方法;
6.定期报告本专业质控情况、存在问题、对策、意见和建议;
7.完成市卫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中医医疗质控中心挂靠单位的医疗机构和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医疗机构基本条件
1.三级中医医院;
2.所申请专业综合实力较强,在市内具有明显技术优势,学科带头人在省内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威望,其专科是省级重点专科或者市级重点专科优先入选。
3.有较好的管理基础和质控实践经验;有较完善的诊疗技术规范和质控标准、程序等相关规章制度;
4.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经费和适量的专(兼)职人员,有条件承担市卫健委交办的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任务。
(二)质控中心负责人基本条件
1.遵守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有时间保证,能够胜任本专业质控工作;
2.热心中医药质量管理工作,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能熟练掌握中医医疗质量管理的业务知识和评价技能,并能熟悉运用中医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威望。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一)有申报意向的医疗机构对照上述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进行自评,填写《常州市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申报书》(见附件),经上级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21年7月20日前将《常州市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委,委属中医医疗机构直接报送我委。各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准确性和真实性,对于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市卫健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审核,并对质控中心拟挂靠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后予以确认。
联系人:夏俊;联系电话:85682568。
附件:常州市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申报书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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