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推荐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家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23-0002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2023-05-04 公开日期:2023-05-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推荐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家的通知
关于推荐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家的通知

各辖市(区)应急管理局、常州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家队伍,更好利用专家技术特长和管理能力,为全市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推荐常州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专业类型

1.推荐范围: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有关企业在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领域从事科研教学、技术服务、具体管理等工作的在职或退休人员。

2.专业类型:非煤矿山、金属冶炼(黑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冶炼、铸造)、涉爆粉尘、涉氨制冷、冶金煤气、机械加工、轻工纺织、水泥建材、电力电气、新能源、危险作业(动火、高处、有限空间、其他)、培训考核、安全管理。

二、拟选聘专家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爱岗敬业精神,作风正派,勤政廉洁,身体健康,热心于安全生产事业,能够积极参加相关活动,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专业素养、学术道德;

2.熟悉国家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领域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决策咨询能力;

3.在相关领域从事业务工作达10年以上,具有相应领域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4.具有较强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的能力,能够深入现场开展实地勘察、参与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服务等;

5.近三年,从事安全生产工作期间,未受过区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

6.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推荐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5日至5月31日。

(二)遴选方法

1.拟聘任专家采取自荐、单位推荐等方式,通过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培训报名”端口,注册并登录申报系统,进入“专家遴选申请”模块,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单位推荐的需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打印《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专家申请(推荐)表》,经推荐单位盖章,扫描上传系统。

2.拟聘专家须通过系统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电子版):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最高技术职称证书;

(4)能反映本人安全生产工作业绩的材料(如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获奖证书或本人能够解决相关行业领域实际问题的其它证明材料);往届市级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还须提供任期内服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结材料。

3.如果拟聘专家已申报第七届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相关证明材料不需重复提交。

4.对拟聘专家进行能力测试,如有同时申报第七届安委会专家的,其测试成绩将作为推荐市安委会专家的考量依据之一。

5.综合考量拟聘专家业务水平、专业职称、工作经历、单位推荐和测试结果等各方面因素,确定入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统一发文通告。

6.联系人:方佳静;联系方式:0519-85683120。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