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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第三批常州市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15-0002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2015〕38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5-08-31 公开日期:2015-09-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第三批常州市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关于开展第三批常州市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常环〔2015〕38号
各辖市、区环保局、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市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实践,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中继续开展第三批常州市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推进素质教育为手段,将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努力打造绿色、生态、和谐的育人环境,促进教育内涵与质量提升,为建设美丽常州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在全市中小学校中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开展生态文明实践,倡导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广大师生的生态文明意识。通过创建,在全市中小学校中形成尊重自然、保护环境、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风尚;通过创建,加快学校环境改造,使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生态环境明显优化;通过创建,培育绿色、低碳、民主、和谐的校园文化,使生态文明理念牢固树立,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在近三年内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未受到过环保行政处罚,否则不得申报。

    2.申报单位要认真对照常州市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1),组织开展创建活动,自评分90分以上的单位方可申报。

    四、申报评审程序

    1.9月份,申报单位向所属辖区环保局、教育局提出申报并递交申报材料。常州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含职校),符合标准要求的,可直接向常州市环保局、常州市教育局提出申报并递交申报材料。

    3.10月,各辖市(区)环保局、教育局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按时择优向本次创建活动的主管部门——常州市环保局、常州市教育局推荐,并递交通过初审学校的申报材料;同时,市环保局、教育局对提出申报的局属学校(含职校)进行材料初审。

    4.11月,市环保局、教育局组织对通过初审的申报学校进行现场考核;

    5.12月,公布考核结果并命名。

    五、名额要求

    1.全市第三批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的总名额为6个。

    2.全市通过材料初审最终参与现场考核的学校名额总共为12个。其中,武进、新北、天宁、钟楼四地环保局、教育局初审后向上推荐的名额分别为2个,市属学校(含职校)通过材料初审参与现场考核的名额为4个。

    3.市环保局、教育局将组成考核组对以上12所学校进行现场考核,考核成绩最好的6所学校将被命名为全市第三批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

    六、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常州市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见附件2)、《常州市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1),和创建工作简介一起均按一式三份报送,同时报送电子文稿,创建工作简介在3000字以内。

    2.申报单位递交申报材料时要一并提供一定数量、能直观反映创建活动的文字、图片、视频或其他支撑资料。

    3.各辖市、区环保局以及局属学校(含职校)向市环保局、教育局递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30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常州市环保局办公室,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B座506室。联系人:罗润水,联系电话:85682773。

    七、组织领导

    创建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是全新的理念,是长期的工作任务,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发动,务求实效。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将其列入学校工作的重点计划,成立相应的创建机构,把工作任务具体分解、量化,实行目标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要结合创建工作要求,理清创建思路,制定创建方案,并将其纳入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总体规划,与学校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谐学校创建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整体推进。

    2.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需要上下一致,齐心协力。要广泛发动,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自觉参与、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要通过组织学习、培训等手段和措施,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3.营造氛围,强力推进。要加大宣传力度,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对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批评督促,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推动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附件:1.常州市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考核评分标准

          2.常州市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常州市教育局



2015年8月31日


附件1

常州市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指标名称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分值

自评分

考评分

组织保障27分

机构健全

1、成立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创建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成员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有实效。              

查阅台账

5



工作机制

2、编制内容实、操作性强的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创建规划,并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中;创建活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文件通知、会议记录等资料齐全。

查阅台账

7



制度建设

3、有明确的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等规章制度,并上墙公示。

查阅台账现场检查

5



经费投入

4、设有生态文明教育专项经费,有针对性的实体投入。

核对账目现场检查

10



基础建设

33分

特色资源

5、有具备自身特色的优势资源,有一定规模的教育场馆,主题鲜明,适合公众环境教育。

现场检查

10



环境建设

6、学校污染防治标准高,校园环境整洁优美,可绿化面积绿化率高,食堂、实验室等各类场地和设施均符合一类建设标准,水、气、声和固废污染防治设施完备,排放达标。

查看资料现场检查

8



节约低碳

7、推进绿色消费,节约资源能源,在节能、节电、节水、节纸上措施有力,效果明显。

查阅台账现场检查

7



开放能力

8、有固定的宣教场所,设施完好,布局合理,配有专门的讲解员和日常管理维护人员;开放能力强,能组织、接待社会不同人群的参观、考察和访问等活动。

现场检查

8



考核项目

指标名称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分值

自评分

考评分

教育活动

27分

学科教育

9、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校本课程,有课时、有专兼职教师,定期开展教学研讨活动。

查阅台账现场检查

7



培训学习

10、校领导和师生定期参加有关生态文明教育的培训学习,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强。

查阅台账

7



活动开展

11、每学期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的主题活动不少于2次;并能配合全年重大环保节点开展有特色的宣教活动。

查阅台账

7



专题研究

12、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及学术方面的专题研究,形成课题研究成果。

查阅台账

6



创建成果

13分

教育效果

13、全校师生生态文明知识普及率及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创建知晓率高。

随机抽查

6



示范作用

14、在生态文明教育、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生态展示等方面起示范和引领作用,在全市领先。

查看资料

7



总得分


100





附件2

常州市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学校名称


学校地址


邮政编码


在校生总数

在校教职员工数

校总面积

M2

校绿化面积

M2

校长姓名


电话


E_mail


手机


项目负责人


电话


E_mail


手机


学校网站


传真


近三年内,是否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过环保行政处罚



创建工作简介

(3000字以内)

















(转下页)

(接上页)

























(可附页)



辖市、区

环保局、教育局

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常州市环保局、教育局评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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