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进建设质量强国,决定于2017年9月在全市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进一步强化我市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规范质量行为,落实质量责任,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大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下最大力气抓全面提高质量,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夯实质量技术基础,推动全民质量共治,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实施全面质量监管。在全社会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培育众多“中国工匠”,打造更多享誉世界的“中国品牌”,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二、活动主题
大力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国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质量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加大质量宣传力度,普及质量知识,策划组织质量主题宣传系列活动,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以质取胜”、“质量为先”、“质量至上”的理念,广泛宣传近年来质量提升的做法和实效。开展中国质量管理创新成果和工匠精神宣传,树立质量标杆。努力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曝光一批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全社会质量和诚信意识,加快推进工程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二)开展创精品活动,进一步提升工程品质。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尤其是在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方面取得的成效,持续推进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对工程创优的引导,进一步提升工程品质。一是组织对原有《常州市建筑工程(土建部分)特色做法指导手册》进行修订、完善,出台新版《建筑工程特色做法标准化图集(土建)》,并进行宣贯,使特色做法在工程实体上落地;二是组织开展精品工程观摩活动,发挥样板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真正做到“做有标准,学有榜样”,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创优氛围。
(三)宣传推广建筑业新技术,提升行业发展水平。一是在全市范围内举办装配式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知识讲座,邀请行业知名专家系统讲解装配式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等方面的技术知识,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二是组织观摩组合铝合金模板等新技术应用样板工程,学习了解施工技术要点,通过展示创新施工技术工艺,强化施工管理水平,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四)组织工程质量通病互查,对比找差学优治劣。创新检查方式,调动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积极性,组织有关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质量责任主体负责人组队对不同项目开展互查,重点检查住宅工程各类质量通病,通过对比找差距,学优治劣,促进提升住宅工程质量精细化管理水平,更好地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
(五)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组织机电安装工程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机电安装工程实体施工质量及质量控制资料管理,并对主要原材料进行抽检;二是联合市地震局开展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及施工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抗震设防,检查与抗震设防有关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非结构构件的抗震施工质量,同时对钢筋原材及连接接头等进行抽检。专项检查的结果将形成通报文件对社会公布,对不合格建筑材料进行曝光,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依法进行处罚。
(六)推动轨道交通质量标准化,创新市政工程质量管控举措。一是出版推广市政工程质量控制的规范化、精细化施工图集,会同市政工程协会,组织图集宣贯培训,进一步提高市政行业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二是联合市轨道公司开展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月”专题活动,开展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管理专题培训和技术练兵活动,开展施工工艺优化专题研究,组织专项监督检查,积极推进轨道交通质量标准化建设,持续提高轨道交通工程的质量水平。
(七)开展建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提高职工技能水平。由市建筑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全市建筑企业开展墙体砌筑、钢筋焊接等建筑职业技能竞赛,通过建筑行业职工技能比拼,奖励先进,树立标杆,进一步提高建筑行业职工的整体素质,突出技术创新,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竞争能力、创新能力和创造能力,为促进我市建筑业的发展添砖加瓦。
(八)调研住宅质量投诉处理情况,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对我市住宅项目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情况开展走访活动,全面了解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现状,掌握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调研报告,制定对应措施,以严格落实建筑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进一步做好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九)推行开工见面会制度,落实建设主体责任。以全市“三大一实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服务、强化监管,在市区范围内全面试行新建工程项目开工前见面会制度,通过开工前见面会告知建设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全过程应当履行的主体责任,让五方责任主体能真正担当好主体角色,真正履行主体的责任与义务,而不是把落实主体责任挂在嘴上、留在纸上,甚至锁在柜中。同时,进一步探索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和改革工程建设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四、活动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质量月”活动组织领导。各辖市(区)质量监督机构、各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同时还要加强沟通合作、部门联合,形成合力,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提高“质量月”活动企业参与程度。“质量月”活动期间,各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应结合实际,围绕工程质量创优和通病治理,以企业为单位、以项目为载体,制定专项方案,开展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专题活动,使“质量月”活动更加深入人心。对于开展“质量月”活动成效显著的建筑业企业,市城建局将视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三)进一步提升“质量月”活动实效。各辖市(区)质量监督机构、各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质量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2017年“质量月”活动口号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7年“质量月”活动口号
1. 崇尚“工匠”精神创建品质工程
2. 提升质量追求卓越共建美丽常州
3. 大力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国
4. 坚持质量第一建设质量强国
5. 建设质量强国迈向质量时代
6.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国
7. 向质量要效益以质量求发展
8. 弘扬工匠精神推动品质革命
9. 共建卓越质量共享品质生活
10. 品质引领新常态共筑质量强国梦
11. 为中国质量拼搏为质量中国加油
12. 严慎细实保质量精益求精促发展
13. 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品牌建立质量信任
14. 夯实国家质量基础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15. 共行质量战略之路共筑质量强国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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