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水利局、发改(经发)委(局)、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常州经开区农工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的通知》(常水资〔2018〕50号)文件要求,为树立节水标杆,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推进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现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常州市市级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将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一批技术设备先进、管理措施到位、示范作用明显、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水效领跑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用水产品:坐便器、水嘴、洗衣机、净水器等。
2.重点用水企业:火力发电、食品和发酵、炼钢、造纸、纺织染整、平板玻璃等。
3.公共机构:机关、学校、医院等。
4.灌区:具有完善的管理机构、安全运行状态良好的灌区。
二、工作措施
(一)组织发动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评选工作,根据部门职责,广泛发动辖市、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单位积极申报。市各有关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发动符合入围条件的会员单位(产品)积极申报。
各辖市、区水利局要扎口做好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要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单位,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宣传发动,扩大影响,积极申报。各辖市、区至少申报1个水效领跑者,力争在行业上有所突破。
(二)申报要求
1.以前年度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2.申报的技术要求按《常州市水效领跑者申报要求》(附件1)执行。
3.申报单位应提供申请报告(附件2)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列出目录,采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经各辖市、区水利局汇总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常州市水资源服务中心。
(三)结果发布
常州市水利局将组织专业机构对各辖市、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评选结果经相关部门研究商定后向社会公布。
三、成果应用
获得市水效领跑者称号的单位(产品),市财政在有关专项资金中统筹考虑给予适当补助;优先申报国家和省、市相关财政补助项目;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优先保证供水;对其节约的水量可留作单位发展的用水指标。
市水利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表彰会、推介会等形式,以及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大力宣传水效领跑者,树立行业标杆,弘扬先进典型,引导全社会对标找差,强化节水工作。
联系人:张磊 何军辉
联系电话:86902261
附件:1.常州市水效领跑者申报要求
2.常州市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附表:1.火电行业用水情况详表
2.乙烯行业用水情况详表
3.合成氨行业用水情况详表
4.造纸行业用水情况详表
5.冶金行业用水情况详表
6.纺织行业用水情况详表
7.平板玻璃行业用水情况详表
8.公共机构用水情况详表
9.灌区用水情况详表
常州市水利局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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