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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扶持帮助受本轮疫情影响服务业重点领域企业纾困解难的六项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45/2022-0008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22〕126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2-04-08 公开日期:2022-04-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扶持帮助受本轮疫情影响服务业重点领域企业纾困解难的六项措施》的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扶持帮助受本轮疫情影响服务业重点领域企业纾困解难的六项措施》的通知
常发改〔2022〕126号

各辖市、区发改(经发)委(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

现将《关于扶持帮助受本轮疫情影响服务业重点领域企业纾困解难的六项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扶持帮助受本轮疫情影响服务业重点领域企业纾困解难的六项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帮助受本轮疫情影响较重企业及困难群众的若干政策》(常政办发〔2022〕24号)文件精神,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的服务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单位坚定信心、稳定经营、共渡难关,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1.保持集聚发展活力。对于在疫情期间主动为承租的服务业企业减免租金的市级以上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给予资金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

2.促进创新企业复苏。对于疫情期间积极防控、坚持营运,并在抗击疫情期间有较大贡献的规模以上创新型服务业企业给予资金补助,最高补助30万元。

3.保障供应链畅通。对在疫情期间为生产生活提供物流保障服务、打通产业链关键环节的物流供应链创新应用示范企业给予资金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

4.稳定企业融资渠道。建立“全市服务业领域融资需求企业库”,每月梳理企业金融需求,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精准扶持原则,积极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有效解决服务业企业融资需求。支持发行服务业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

5.强化提升政策扶持。多渠道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积极争取省级以上各类专项资金,尽快下达国家、省、市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努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提振信心,稳定预期。

6.加强企业信用服务。开通服务业企业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市级层面的初审办理时间从原来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为服务业企业提供信用风险预警服务,辅助企业规避信用风险。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如国家和省出台同类的政策,原则上按“取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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