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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033号的答复
索 引 号:MB1531591/2024-0006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文广旅复〔2024〕60号 发布机构:市文广旅局
生成日期:2024-06-07 公开日期:2024-06-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033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033号的答复
常文广旅复〔2024〕60号

戴晓娥等6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本土文化IP保护,谨防恶意抢注影响常州文化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常州是一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物资源丰富,名人精英荟萃。前后北岸历史文化街区被誉为“状元街坊·江南文眼”,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号称“江南名士第一巷”。“常州三杰”(瞿秋白、张太雷、恽代英)作为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他们的事迹感染了许许多多的参观者。为了更好地保护这些人文资源,发挥更大作用,防止恶意抢注,我们将进一步梳理我市文化资源,与知识产权局主管部门积极协商,对本建议的内容进行可行性研究,力求摸清现状、解决问题。

一、摸商标底数,尽全力实施救济

对提案中提到的部分文化IP抢注情况,我们进行了摸底和主动对接,了解实际情况。如:安徽秋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安徽阜阳,公司主要做拍照和视频,名称由企业注册,和瞿秋白没有关联。武汉在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是为江岸区秋白陈列馆做展陈时注册,主要为文创产品,也是为瞿秋白做宣传。江苏感动未来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秋白书苑”是办公用品类,已答应可以无偿转让给政府主导的企事业单位,用于秋白品牌打造。申请注册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阳湖拳”的公司已经注销,该商标3年未使用可申请注销。因为符合《商标法》任何行形式的商标都是可以进行申请的,如:人名、字号等并不是本人或本单位才能申请。所以,对恶意注册和使用我市“地方历史名人和文化名称、文化遗产及标识”的单位和个人,知识产权局主管部门将根据申请组织开展相应的知识产权维权工作。

二、抓机制建设,引专业力量筑基础

推动文广旅局与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依托常州市文化执法检查支队、常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立常州市本土文化知识产权保护志愿服务队伍。引入知识产权智力资源,加强非遗等本土文化调查、申报、评选环节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法律问题审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组织开展本土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调查研究,力求摸清现状解决问题。同时,成立了“常州名人故居管理中心”,主要是汇总梳理常州名人故居资源,编印完成《寻踪常州老城厢》《常州名人故居保护利用》等读物。

三、重平台搭建,以服务提供做支撑

以非遗为抓手和突破口,在全市举办非遗领域知识产权巡回讲座和现场咨询活动,开设非遗法律保护培训课程,倡议全市律师为非遗传承人提供知识产权等法律服务。通过多种形式搭建法律信息共享平台和法援沟通渠道,帮助传承人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推动非遗融入现代生活。综合运用版权登记、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地理标志认定等多种方式,加强非遗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推动非遗相关产品开发、品牌打造,助力地方特色经济发展。支持鼓励本土文化、非遗项目各级传承人申请专利、商标、版权登记,显著提升非遗文化品牌和形象,推动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取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地理标志商标保护,带动地方非遗相关特色经济的发展。

四、促登记注册,以市场引领兴传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的规定,行政机关和公益类组织不能申请注册商标。就目前来看,我市给抢注的是一批社会知名度高、市场影响力大的商标,而有些文化IP的商业价值还有待开发。因此,我们建议通过国有控股的企业或者平台公司统一扎口,通过持有一批“可形成注册商标”的“地方历史名人和文化名称、文化遗产及标识”集体商标来保护我市文化IP。下一步,我们还可以根据商标注册的商品或服务,助力相关企业对这些商标进行开发和利用,从而达到更好地保护和扩大本土文化的价值。

对大本土文化IP保护是一件任重道远而且涉及多个部门的重要工作,此次提案为我们下一步工作方向提供了很好的指导和帮助。同时,感谢你们对文化事业的关注支持!


签 发 人:严  俊

经 办 人:陈  巍

联系电话:85682369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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