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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体育局关于2017年江苏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的补充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5x/2017-0001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体发〔2017〕38号 发布机构:市体育局
生成日期:2017-06-01 公开日期:2017-06-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7年江苏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将于7月10日—16日在常州奥体中心体育馆举行,现将有关事项作补充通知。
常州市体育局关于2017年江苏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的补充通知
常体发〔2017〕38号

 各市体育局:

2017年江苏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将于7月10日—16日在常州奥体中心体育馆举行。经省体育局同意,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

请各单位于6月10日前通过《江苏省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联赛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请注明联系人电话号码),同时将纸质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和医务章后分别寄至省体育局青少年训练与反兴奋剂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91号五环大厦,邮编:210029,联系人:骆小松,电话:025-51889671,传真:025-51889563)和常州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地址:常州市晋陵北路1号奥体中心游泳馆Y13入口5楼,邮编:213022,联系人:方盛,电话/传真:0519-83333017)。

二、报到

(一)请裁判长、编排长于7月7日12:00前,仲裁委员和裁判员于7月8日12:00前到常州椿庭大酒店报到(地址:天宁区局前街2号,酒店联系人:张萍,联系电话:13961189992,常州奥体场馆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总奇,联系电话:13606143012)。

(二)请各代表队于7月8日报到,各运动队具体入住酒店名单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报到时,各代表队须向大会交验教练员注册证、运动员注册证(IC卡)、第二代含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保险证明和运动员健康证明,否则不予参赛。

三、相关经费

(一)在编人员每人每天交纳伙食费30元,空调费5元。

(二)超编人员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180元。

(三)裁判员交通费用按有关财务规定由赛会报销,不得绕道赴赛区。

(四)请各代表队报到时将应缴纳费用一次性缴清,中途离会不办理退费手续。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常州市体育局

2017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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