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防汛准备与应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8-0008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安〔2018〕13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8-04-17 公开日期:2018-04-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进一步做好学校防汛准备与应急工作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防汛准备与应急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在常大中专院校、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根据《常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防旱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学校防汛准备与应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汛期学校安全工作

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单位要清醒地认识到今年暴雨洪水等对学校安全可能带来的严重危害,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未雨绸缪,及早准备,切实做好防汛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人员发生变动的,要及时调整好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思想不散、步调不乱、工作不断。

二、迅速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

抓紧开展一次汛前安全大检查,做好各项汛前准备,及时发现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度汛隐患。要加强对校舍、围墙及其他建筑物、悬挂物、建筑工地、供水、排水系统、供电用电设备、校内道路、大树、池塘、危险化学品存放处等的检查,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及其引发的安全事故。

三、完善应急预案处置好突发情况

在认真排查治理的基础上,针对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防汛应急工作预案,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灾害。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人员分工,做好防汛救灾物资储备。要及时与当地防汛部门协调沟通,积极配合,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招生、考试正常、有序。汛期要加强学校食堂、送餐卫生监督管理,确保饮食卫生安全。做好学校卫生防疫、环境消毒工作。要关注汛情灾情的变化,必要时采取停课、停工等措施,保障师生员工安全。有基建工程的学校,要与施工单位明确安全职责,保障施工现场与工地人员安全。

四、积极宣传防汛知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当地学校防汛安全工作,尤其要关注农村学校、外来工子女学校的安全。各学校要通过上一节安全教育课或发放告家长书,重点开展一次汛期安全防范教育。教师要经常提醒学生注意汛期上学、放学途中及在校期间的安全,突出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防范溺水、触电、洪水、泥石流、坍塌、滑坡伤害等安全教育,远离危险区域。学校要告知、提醒家长,注意汛期子女上学、放学途中安全,履行好监护人的责任。同时,提醒驾车职工汛期注意行车安全。突发汛情时,要以人文关怀为原则,妥善处理学生迟到等情况,学生缺课要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五、加强值班保持信息畅通

汛期要加强值班,保持信息畅通,严格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要查明灾情,组织科学有效处置,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各地各校防汛工作中有好的做法和经验,也要及时上报。


常州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