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安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常州市2021年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安办〔2021〕18号)的有关要求,在各地择优申报、初评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市安委会办公室将溧阳索尔维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等7个单位确定为常州市安全宣传“五进”试点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展安排
2021年6月启动试点,2021年12月报送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2022年6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有序推广试点成功经验。
二、试点单位
(一)安全宣传进企业
1.试点单位:溧阳索尔维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指导单位:溧阳市安委办
2.试点单位:奥托立夫(江苏)汽车安全零部件有限公司
指导单位:金坛区安委办
3.试点单位:盛瑞(常州)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原朗盛(常州)有限公司)
指导单位:新北区安委办
(二)安全宣传进农村
4.试点单位:武进区湟里镇西墅村
指导单位:武进区安委办、常州团市委
(三)安全宣传进社区
5.试点单位:常州经开区戚墅堰街道花溪社区
指导单位:常州经开区安委办
(四)安全宣传进学校
6.试点单位:常州市实验小学平冈校区
指导单位:钟楼区安委办、常州市教育局
(五)安全宣传进家庭
7.试点单位:天宁区茶山街道办事处
指导单位:天宁区安委办
三、工作要求
各试点单位、指导单位要认真对照《常州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安办〔2020〕49号)和《常州市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推进示范标准(试行)》文件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及标准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高度重视并持续抓好试点工作,努力做到先试先行引领示范。
有关辖市、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做好指导辅导和支持保障,在试点过程中,要注重整合各方资源,创新工作措施,总结示范经验,推广典型做法,积极探索形成安全宣传“五进”常州模式,确保全市安全宣传“五进”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