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法治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为牵引,以法规制度完备化、行政行为规范化、政务服务便利化、化解争议实质化、法治监督常态化建设为重点,不断提升“法治人社”建设水平,有力保障了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一、统筹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始终把“法治人社”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落实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人社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将法治工作与人社条线业务工作研究相结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系统年度对处室(单位)和辖市(区)人社部门的综合考核,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普遍开展法治理论研究,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多样性的人社法治理论研究成果。积极参加市法治建设亮点和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选,在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中展示特色、树立品牌、打开影响。被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全国根治欠薪工作先进集体;在省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中获得最高等次“A”;同时,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被评为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孙某晋诉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休审批案》行政应诉案卷在全省行政应诉案卷评查活动中获二等奖。
二、切实提高制度管理水平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各项程序要求,认真履行征求意见、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程序,推动《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顺利出台。按照我局“两个一律”规定,通过局OA系统发文流程的控制,及早介入各类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共审核我局各类发文373件,处理各类文件征求意见稿30余件。积极开展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清理和外商投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编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汇编》(2020年度)800本,发放至市重点部门及辖市(区)部分企业单位,进一步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了普及和宣传。
三、全面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针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等决策,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续聘北京市中伦文德(常州)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为局法律顾问。加强局公职律师队伍管理,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研究论证和重大疑难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处置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组织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加工伤认定、行政处理等多起行政疑难案件研讨活动,充分发挥了法治决策保障作用,不断提升我局行政执法水平。全年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法治工作40余次。全年在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88条,依申请公开信息24条,发布政策解读7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事项目录及数据56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将执法主体和人员信息规范录入省司法厅执法监督平台。组织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自查,确保“三项制度”在全市人社部门全面落实到位。向社会集中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31起,将8家拖欠工资严重失信单位列入“黑名单”;全市劳动监察机构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0件。全面落实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主动检查用人单位4952户,涉及劳动者5086人,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5122.5万元。全力处置省、部级转办线索,共办结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线索3570条,涉及欠薪人数3429人,金额2980.63万元。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全年共处理行政复议案件33件,100%按期结案。全年共处理行政被复议案件3件,同比增加3件,全年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48件。行政应诉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有序运转,形成了以业务分管领导出庭应诉为主,调研员出庭应诉为辅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诉讼出庭应诉率100%。接受检察院行政监督诉讼监督案件3件。进一步加强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举办全市人社系统疑难案件研讨会,对新型疑难案件和法律法规执行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研讨和开展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办法。积极配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向市司法局推荐一名专职人员协助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创新采用“网上+企业+基层”快调新模式,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调处劳动人事争议15415起,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移”。
六、不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建立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和新闻舆论监督制度。“12333”咨询服务实现全市范围一号通,全年咨询服务超过240万人次,人工服务接通率55.4%,满意度99.52%。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决定。对在政风热线、网络发言人、社交网络论坛、市长信箱等平台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均及时予以回应和解决。
七、规范建立定期学法制度
坚持利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党课、“道德讲堂”、“金牛讲坛”、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等五类平台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的常态化。注重法治培训在局系统业务培训中的比重提升,在制定、执行各类培训计划和方案时,均要求加入法律法规的课程和内容。全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学习4次。规模化举办了全市人社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组织市级及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业务骨干等68人参加了法治理论和实务操作培训。邀请市司法机关部分专家开展行政争议疑难案件研讨,尤其是工伤认定等行政争议高发案件的办理难点,加强行政和司法的有效衔接。
八、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全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围绕重点任务和关键时点,通过主题日、宣传月、云培训、以案释法、政策志愿宣讲等形式,灵活多样地向社会公众宣传人社政策法规。向“法润江苏”等平台推送在常技工院校普法活动信息,积极参加宪法公益广告等评选活动,不断扩大人社普法影响力。组织系统内职工、技工院校师生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竞答、4.15有奖竞答、民法典学习网络答题、学党章学党史学民法专项答题等活动,不断提升人社干部职工和学生的法治素养,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荣获2021年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教育答题活动优秀组织奖。组织参加12.4宪法宣传日等人社法律法规政策进校园、进企业、进基层等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人社法律法规政策。疫情期间,充分运用常州人社APP、微信、门户网站等多种途径主动发声,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下,劳动关系常见问题处理”等信息,宣传解读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领域政策口径和保障措施。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通过人社App推送以案说法典型案例14篇,各类公益讲座120余场。不断促进人社政策法规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同度不断提升。
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等4项证明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两项涉企经营许可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实施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2021年8月起在全市人社服务大厅实施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模式改革,实现人社政务服务效能新提升。依托市深改委“家门口办好事”实事项目,推动59项人社业务延伸至36个试点镇街道、56个试点村(社区)办理。
工作开展中,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一流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人社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
2022年,我局将根据《法治常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要求各项任务部署,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创新、服务民生改善、推动事业发展。
1.推动“法治人社”建设有新提升。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定扛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人社工作的重要日程,统筹力量布局,科学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人社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全速推进。
2.夯实人社法治基础建设。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核备案,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报备、发布等程序,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和完善与司法机关的联系沟通机制,提高应诉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并落实执法监督有关规定,提高依法行政质量和效能。
3. 优化人社法治舆论环境。进一步做好人社领域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责任,充分发挥就业创业、人才服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综合窗口业务经办、“12333”咨询服务电话的作用,将普法贯穿到服务和执法全过程,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促进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遵守人社法律法规,形成良好的人社法治环境。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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