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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2012年度年终考核等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2-0017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社会救助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2〕238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2-11-23 公开日期:2012-11-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2012年度年终考核
关于开展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2012年度年终考核等工作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2〕238号

     

    关于开展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定点单位2012年度年终考核等工作的通知

    

    市区各定点单位:

    根据《常州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常劳社医〔200513号)、《常州市市本级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常人社规〔20104号)和《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年度考核办法》(常人社发〔2012167号)等规定,现就2012年度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年终考核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卫生、药监、物价和财政等部门组织开展年终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已取得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重点考核定点单位是否符合定点条件,以及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为参保人员提供相关服务等情况。年终考核时,同步进行定点单位资格证书年度审核。具体考核内容及标准见附件。

    四、考核安排

    年终考核分四个阶段进行,从201212月开始到20131月结束。

    1、单位自查(2012124前)。定点单位根据考核标准进行自查,认真填写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年度考核综合分申报表等,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书面审查(2012125—127)。定点单位将书面审查材料送至常州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局前街176)一楼大厅20号窗口,并通过金保工程网上申报系统报送书面审查有关数据(操作办法详见OA平台)。具体安排如下:

    

审查时间

审查单位

审查材料

125

-127

定点住院医疗机构

《定点住院医疗机构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附件1)及相关材料

定点门诊医疗机构

《定点门诊医疗机构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附件2)及相关材料

定点内设医务室

定点零售药店

《定点零售药店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

(附件3)及相关材料

    3、现场检查(201212月中旬—201212月下旬)。根据定点单位自查情况、日常检查等情况,抽取部分定点单位进行实地考核检查(具体抽查单位和抽查时间另行通知)。为提高定点单位开展医保工作的积极性,鼓励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的定点单位自愿申请进行实地考核检查,参加本年度先进单位评选。自愿申请实地考核检查的单位,请在书面审查时一并递交书面申请材料。

    4、综合评定(20131月上旬)。组织参与考核检查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进行讨论评议,结合日常考核,对单位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五、考核处理

    1、对年度考核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2、对年度考核中存在问题的单位以及不配合或不参与考核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考核要求

    1、定点单位应高度重视年终考核工作,按时至指定地点参加书面审查。

    2、被抽查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人员做好实地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年终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考核工作联系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  王夕丰、虞敏娥;联系电话(传真):85681972

    附件:1.《定点住院医疗机构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

    2.《定点门诊医疗机构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

    3.《定点零售药店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

    4.《定点单位年度考核综合分申报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1123

    

    

    

    

    附件//www.www9599116.com/upfiles/842134318206710/20121126/20121126144348_5553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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