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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索 引 号:014110243/2020-0009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应急〔2020〕75号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2020-12-22 公开日期:2020-12-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常应急〔2020〕75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常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常州市2020年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及全局年度工作目标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行政许可、严肃行政处罚、加强执法监督、强化应急管理,努力打造一个依法行政制度完备、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阳光运行、行政能力普遍提高的法治应急。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综合协调职能

1.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与督导指导职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印发《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确立29项重点工作任务,细化任务分工。制定《常州市市级部门及省驻常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常州市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厘清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携手推进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推动全市26个部门增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牌子,配备安全监管人员95人。认真落实“一年小灶”“三年大灶”专项整治各项要求,制定《常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期间,共出动检查组53103个,检查企业211774家次,查出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323项,整改302项。取缔关闭企业49家,责令停产整顿298家,暂扣吊销证照4家,追究刑事责任54人,联合惩戒失信企业25家,处罚5953.57万元。认真做好国务院督导组和省督导组交办问题的整改,对国务院督导组交办、反馈的38个问题、31件信访举报件以及省督导组反馈的12个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严格按照查清“五个有没有”的要求,全面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整治,并向六类“小字头”(小铸造、小电镀、小喷涂、小修理、小回收点、小日化)和停产停业企业延伸。制定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形成整治合力,实施精准治理。做到彻底排除不留死角,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努力整治不留后患。整治期间,全市共排查“小字头”企业132186家,排查“停产停业”企业589家。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源头把控本质安全。严格执行许可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要求,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现场核查、项目评审,今年以来,累计办理市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207件,备案类事项97件。提升审批效能。精确梳理各项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压缩”,统一缩短到法定时限的30%以下。清除一大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中未涉及的证明事项,在常州市政务服务网和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申报信息系统中对各事项申请材料进行重新修订,进一步减证便民,缩短办事流程。优化审批服务流程。以让企业“一次不跑,事情办好”为宗旨,重新梳理并印发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实施网上全流程公开办理、“不见面”办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办事群众可通过常州市政务服务网、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申报信息系统查询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环节、办理流程、办理人员等相关信息,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淘宝式”办理。

3.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进行动态管理。继续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网上公示,并根据职能的变化对清单进行动态更新与管理。经再次梳理,行政处罚事项从294项减少至222项,行政强制事项从6项减少至5项,行政奖励事项从5项减少至4项,行政许可事项仍为5大项8小项,行政备案事项从3项增加至4项(划出1项,划进2项)。

(二)全面履行应急管理职能

1.加强应急值守基础建设。稳步加快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进程。中心12月份开始试运行,实现突发事件信息上传、应急指挥调度、视频会议、远程会商、实时视频传输等功能。全市9家危险化品1级、2级重大危险源和37家3级、4级重大危险源实时数据已经全部接入应急指挥平台,并实时推送到省级平台。提升突发事件信息处置能力。加强与网信、消防、公安、交通、住建、媒体的沟通协作,强化信息共享联动,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完善事故灾害舆情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互联网各类事故灾害的24小时自动检索。截至目前,共接报各类事故灾害295件,按时报送率达95%。协调发布气象灾害、自然灾害预警信息128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在市12345平台设立12350电话专席。从6月30日开始,累计接到工单286件,其中有效工单243件,涉及特种设备、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公安、生态环境等多个行业领域,已办结114件,在办129件。

2.推进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建立常州市突发事件军地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军地预警和灾害信息通报、应急救援联络员、险情和灾情会商、应急预案衔接、军地联训联演、装备互相支援保障及慰问奖励等7项抢险救援协作机制。与气象、红十字会以及在常的3家监狱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3.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和队伍建设。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按照《关于做好全市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1+43”件市级应急预案修编的责任部门、修编重点和时间进度。完成《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今年以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地铁运营事故应急预案、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等16件预案完成修订与发布,其余26件预案也在有序推进。在加强预案编制与修订的同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检测检验预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实战性强、群众参与广泛的跨行业部门的综合和专项演练428场次,组织观摩26634人次。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总结经验、分析现状,重点对标“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组织起草《常州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统筹专业应急救援力量。起草《常州市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领域应急救援专业骨干队伍建设规划》,在重点领域打造素质过硬、装备配套、协同作战、一专多能的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领域应急救援队伍。目前,已与包括10支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专(兼)职救援队伍、3支地质灾害救援队伍、5支防汛抗旱救援队伍、4支森林火灾救援队伍、10支社会救援队伍在内的共计40支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了联系机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继续实行公职律师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

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日常指导、教育培训等方面专业指导作用,促进行政执法与日常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推动法治思维和法治行为习惯养成。

(二)制定执法“三项制度”及事故调查有关制度

根据省、市关于执法“三项制度”的总体要求,对现有执法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制定印发《常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常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常州市应急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行政执法公开、过程和人员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的工作意见》,明确事故调查效能、责任追究、落实整改、警示教育、信息公开各项要求。

(三)制定安委办督导督办各项制度

制定《常州市安全生产警示提示制度》《常州市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常州市安全生产重要工作事项督办制度》《常州市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述职报告制度》《常州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职报告制度》五项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警示提示、约谈等工作的实施主体、对象、程序、整改、公开等要求。出台《常州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试行)》,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学法用法,提升依法处理问题的能力

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常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持续强化应急管理组织领导,制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规划,为法治应急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党组讨论程序。支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带头参加第三届公务员网上普法知识学习考试。局党组带头学法,着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贯、网上集中统一学习,邀请专家开设民法典与法治政府专题讲座。组织开展执法普法、窗口普法、“以案释法”、广场普法、典型案例曝光等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推荐的法治动漫在常州市、应急管理部普法宣传竞赛中分获一、二等奖,并获省应急管理厅表彰。组织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比武竞赛,真操实练,强理论学习,提实战能力。

(二)计划和“双随机”结合开展执法检查

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根据现有执法人员数量,核算年度执法计划检查数量。根据实际,科学确定需要检查的行业、领域、具体检查对象及检查的频率,制定2020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报市政府批复同意后印发执行,作为2020年执法检查的总体纲要。在坚持按照法律的规定,编制执法计划的前提下,充分开展“双随机”检查。2020年度,我局应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46家(次),计划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94家(次),其中包括计划内检查157家(次)、“双随机”检查137家(次)。

(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印发《2020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点》,明确2020年执法工作目标任务、执法方式与内容,把好方向,精准发力,多手段、多平台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2020年1-11月份,市应急管理局计划检查企业199家次,实际检查企业376家次,检查率189%,对其中116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立案查处率58%,罚款348万元。根据市政府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在权限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对6家发生事故的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132万元。

(四)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与流程

完善执法装备,采用移动终端开展现场执法记录与管理。实行执法全过程适时网络上传,接受上级部门执法监督与管理。继续实行行政检查、执法、许可现场核查双人亮证执法,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适用条件。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修正、进一步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执法公开制度。开展执法人员执法培训、考试、网上注册申请、适时清理。按时进行执法证件年度注册。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固化完善行政权力监督体系

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加强行政处罚程序控制,实行所有案件法制审核在先,对重大行政处罚以及复杂疑难案件进行局领导集体审议,对罚款30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再次进行党组集体审议。2020年,法制部门共审核案件116起,其中组织案审会16次,审理案件101起。党组集体审议2次,审理案件2起。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发文通报。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组织案卷接受司法行政部门审查。

(二)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局领导班子坚决、充分支持执法人员公正严格执法,不让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不干预并排除外来对执法活动的干预,从源头杜绝“关系案”和“人情案”。局领导带队执法或参与执法。身体力行,用实际行动鼓励与支持执法,2020年,全体局领导每周带队开展执法检查2次以上。持续保证执法经费,完善执法装备配备。

(三)强化政务公开与信访答复

梳理行政权力事项,进网公开权力行使主体、依据、过程、结果。公开安全生产、救灾领域政策文件、行政管理、行政、公共服务、重点领域信息等9类295条政务事项。继续推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做好群众来信来访、上级转办信访、人大政协提案答复。全年共受理、办理各类信访举报32件,未出现超期答复。做好人大政协20件提案的答复办理,按期办结率100%,满意度100%。

2020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距离党中央、国务院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落差,与我们对自身完善的目标也有距离,比如:系统自身“放管服”改革力度仍需加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程度需要进一步提升。2021年,将从以下3个方面加以强化,努力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第一,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充分利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平台来保障局领导班子学法的常态化。举办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持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疑难案件研讨交流,加强行政和司法的有效衔接。

第二,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基础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内容和要求,夯实各项基础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核备案,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第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案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并落实执法监督有关规定,提高依法行政质量和效能。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2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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