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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市级机关易地交流干部周转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8-0009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8〕81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8-07-03 公开日期:2018-07-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你公司申报的常州市市级机关易地交流干部周转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公司负责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市级机关易地交流干部周转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报常州市市级机关易地交流干部周转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城建〔2018〕6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加强易地交流领导干部住房保障,积极稳妥解决易地交流市领导住房困难,原则同意你公司申报的常州市市级机关易地交流干部周转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公司负责实施。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北至太湖东路,南至规划道路57,西至现状空地,东至惠民路。规划为居住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约约9.5亩。该项目主要建设2幢周转房,其中1号楼为成套住宅,2号楼主要为宿舍以及食堂、健身房等辅助功能,建筑之间以连廊连接,另配套建设地下室。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81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805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52平方米。

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活动场地、地面停车场地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5516万元,资金由你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仅作为你公司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018-320411-47-01-338609)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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