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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019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24-0019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复〔2024〕第90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4-05-11 公开日期:2024-05-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打造产业人才高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019号的答复
常发改复〔2024〕第90号

邹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打造产业人才高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常州市获批全国首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以来,聚焦高质量职业教育发展、高水平产教融合载体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三大行动,推动产教融合改革走深走实,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支撑。三年来,我市累计培育省级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89家,数量位居全省第二,建成国家首批现代产业学院2个,占全省1/5,常州市职业院校优质率居江苏省第一,每年培养技能人才10万人以上,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连续10年位居江苏省第一,常州推进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经验获国家发改委肯定推广。推进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我们主要抓住五个“融合”:

(一)产教规划融合。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产业园区建设、重大项目布局和城市规划同步规划、同步推进、联动实施的机制,将深化产教融合要求纳入到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政策体系中,在《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常州市推进新能源之都建设政策措施》等重大政策中均明确了支持产教融合的措施。同时优化职业教育资源布局,加快推进科教城功能提升、江苏理工学院武进绿建区产教融合创新园区和钟楼区殷杏泰产教融合创新园建设,推进河海大学金坛新校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溧阳校区等项目建设,实现高等教育、高职、中职等教育资源在全市各产业集聚区全覆盖。

(二)产教政策融合。强化财政投入,整合产业、科技、教育等各类政策资源形成政策合力,加大对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等支持力度,试点以来,各级财政已安排资金超过210亿元,为117家产教融合相关企业落实税费抵免1.13亿元。强化金融保障,试点以来,共有常州工学院、常州厚德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等院校和企业主体产教融合相关项目获得银行低息贷款总额超30亿元。

(三)产教机制融合。构建行业融合机制。鼓励院校联合龙头骨干企业组建行业性职教集团和高水平产业学院。目前,已建有国家现代产业学院2个,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2家。强化多主体产教融合联盟。目前常州工学院“一院一镇2.0”产学研合作创新联盟等5个市级产教融合联盟已服务企业3000多家,每年技术成果转让200余项。积极组建产教融合共同体和产教联合体,国家轨道交通装备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和首批国家级新能源产教联合体落地常州,目前全市已打造市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9个、市域产教联合体6个,建设国家现代产业学院2个、省级重点产业学院8个、市级产业学院27个。

(四)产教需求融合。需求端校企共建专业机制,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相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对接的要求科学规划和设置相关专业,全市职业院校校企共建专业超80%,专业设置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吻合度达86%以上,现有中高职专业设置100%对接地方产业。供给端专项资金扶持,对新设置的五年制高职专业、职教本科专业、国家一流本科专业最高给予5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累计资金额度1000多万元。

(五)政校企资源融合。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落实土地资金等资源保障,中车常州“三位一体”产教融合基地等项目有序推进。积极落实惠企政策,培育省级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89家,投入职业教育超过1亿元,共计抵免税费超过3000多万元。校企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实施产业教授遴选行动,从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优质企业中选聘一批企业家、技术能手担任产业教授,参与学生培养、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等,目前全市已选聘产业教授103名,全市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76%以上。

本提案提出的以龙头企业为骨干、引导中小企业更多担当实训基地角色、重视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参与、关注数字领域及制定扶持政策等意见建议,对我市深化产教融合改革具有借鉴意义,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重点吸纳和落实。

一是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继续积极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特别是重点关注行业龙头企业,将其培育成省级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注重向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龙头企业倾斜,特别关注对数字经济领域龙头企业的培育服务。在落实现有产教融合试点企业各项支持政策基础上,对于省、市级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的项目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可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在政府投资补助、项目贴息、项目审批、项目核准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在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奖励申报等方面同等条件优先考虑。建立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朋友圈”,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对试点企业在政策、合作需求对接等方面提供精准对接服务。继续遴选各类产业教授,鼓励企业技术骨干、经营管理人才等深度参与校企协同育人,提升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契合度。

二是树立一批产教融合标杆性行业。聚力打造产教融合标杆产业,充分发挥市级服务新能源之都建设产教联盟作用,强化政府在产教融合中的协调推动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将新能源产业打造为产教融合标杆产业。支持在常高校深化与本地龙头企业、产业园区深度合作,复制推广常州大学“新工科”模式、常工院“一院一镇”产教融合模式,全面推进国家轨道交通装备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国家级新能源产教融合联合体等建设,围绕我市“1028”产业体系,打造智能装备制造、工业机器人、新材料等一批产教融合标杆产业。

三是提升一批产教融合平台载体效能。支持常州科教城建设市级新能源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实施好中车常州“三位一体”产教融合基地,加快推进常州工学院中德亚琛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三期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全市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共享实验室、培训中心和高端设备,提升产教融合载体效能。推动具备条件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深化与中小企业的合作,加大各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对中小企业服务力度,降低中小企业人才培养成本。



签发人:严永志

经办人:严  萍

联系电话:85681103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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