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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南方包装有限公司塑料包装容器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45/2014-0029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4〕213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4-12-09 公开日期:2014-12-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南方包装有限公司塑料包装容器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戚墅堰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上报的《江苏南方包装有限公司塑料包装容器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委委托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评审,该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同意通过评审。根据无锡江鹰宏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和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主要能耗指标:项目年综合能耗应控制在1505.2吨标煤(当量值)以内,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193吨标煤/万元(当量值),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0.087吨标煤/万元(当量值)。

    三、该项目注吹、挤吹、注塑生产工艺采用国内成熟可行的生产工艺,注拉吹生产工艺引进日本先进的生产工艺,选用日本SB-500N-LL-75注拉吹成型机,国产MA3200II/1700注塑机、LIN-70A-TS挤吹机等设备,项目未选用国家和江苏省已公布的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

    四、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书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应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按选配节能设备,注意利用谷电降低生产成本。

    (二)做好空压机等设备余热回收利用,减少能源浪费。

    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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