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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6年常州市中小学“十佳百优小志愿者”、“十佳志愿服务组织”和“十佳志愿服务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6-0019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办〔2016〕41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6-09-28 公开日期:2016-10-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2016年常州市中小学“十佳百优小志愿者”、“十佳志愿服务组织”和“十佳志愿服务项目”评选活动
关于开展2016年常州市中小学“十佳百优小志愿者”、“十佳志愿服务组织”和“十佳志愿服务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常教办〔2016〕41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文明办、团委,局属各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八礼四仪”养成教育从学礼知礼向行礼延伸,着力培养广大中小学生现代公民意识,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促进我市中小学生志愿服务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志愿者总会将联合组织开展2016年常州市中小学生“十佳百优”小志愿者、十佳志愿服务组织和十佳志愿服务项目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条件
  共评选10名“十佳小志愿者”、100名“优秀小志愿者”、10个“十佳志愿服务组织”和10个“十佳志愿服务项目”。
  (一)“十佳百优小志愿者”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积极主动地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参加各类志愿服务一年以上,全年累计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96小时。
  3.长期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所参与的活动项目中,有一定的号召力和带头作用。
  4.常州市中小学十周岁以上的学生志愿者。
  (二)“十佳志愿服务组织”参评条件
  1.参评志愿服务组织成立两年以上,章程完善、管理规范,构架清晰,志愿者队伍在30人以上且人员相对稳定。有成年人的监护与指导。
  2.志愿服务组织的每位成员每年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不少于48小时,活动经常、成效明显,具有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3.有相对固定的一个或多个结对志愿服务基地(场所),常年开展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
  (三)“十佳志愿服务项目”参评条件
  1.项目设计应围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主题,紧扣社会和群众需求,设计科学、符合实际、特色鲜明,具有可行性和持续性。
  2.项目设计与实施符合相关规定,有创意,可评估; 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有相对固定的教师或家长对活动开展提供指导和监护;实施时间1年以上, 参与志愿者人数30人以上,项目实施成效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二、评选办法
  1.10月1日前,联合发出评选通知,公布评选条件、办法、程序,并确定各地及局属学校推荐名额。
  2.10月14日前,各辖市(区)教育部门、局属各学校,按照名额分配表(附件1),向市教育局团工委组织报送“十佳百优小志愿者”“十佳志愿服务组织”和“十佳志愿服务项目”推荐名单,其中“十佳志愿服务组织”与“十佳志愿服务项目”每所学校限报一项。每位候选人附一份300至500字的事迹材料、一张电子版照片;每个候选项目报送一份项目方案及成果展示材料;每个候选组织附一份500至800字的事迹材料;规范填写相关评选项目的登记表、汇总表(附件2—附件5),加盖当地教育部门、文明办、团委公章(局属学校加盖学校党委公章)后,所有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教育团工委邮箱czjytgw@163.com,工作QQ:185628003,联系人:柏晓峰,联系电话:85681375(辖市、区以教育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寄送至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817室(教育局团委)。逾期未报,视作弃权。
  3.10月20日前,邀请有关专家和优秀志愿者代表进行综合评议,分别选出10名“十佳小志愿者”(其余候选人为“百优小志愿者”)、10个“十佳志愿服务组织”和10个“十佳志愿服务项目”推荐名单。
  4.10月底前,对上述各类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在常州教育网、常州文明网等媒体进行集中公示,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5.11月上旬起,主办单位根据集中公示情况,最终确定当选名单,联合予以表彰激励,组织市级媒体开展集中宣传,并把优秀小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主要召集人作为评选市级以上美德少年、全市优秀志愿者等评选表彰的优先考虑对象。
  三、工作要求
  1.充分体现公正性。各地、各相关部门,特别是基层学校要周密部署安排,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层层推选,好中选优,使组织推荐过程成为志愿者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成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传统美德、提升全社会志愿服务文化自觉的过程,成为推进弘扬志愿精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过程。
  2.充分体现群众性。着重推荐学校内示范性强和服务效果好的小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项目,使广大学生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3.充分体现导向性。要把新闻宣传贯彻推荐活动始终,宣传小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项目的感人事迹和精神风貌,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市中小学营造关注、支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的良好环境。
  
  附件:
    1.常州市中小学生“十佳百优小志愿者”、“十佳志愿服务组织”、“十佳志愿服务项目”评选名额分配表
  2.常州市中小学“十佳百优小志愿者”推荐登记表
  3.常州市中小学“十佳志愿服务组织”推荐登记表
  4.常州市中小学“十佳志愿服务项目”推荐登记表
    5.常州市中小学“十佳百优小志愿者”、“十佳志愿服务组织”、“十佳志愿服务项目”推荐汇总表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文明办     共青团常州市委      常州市志愿者总会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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