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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0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488/2024-0012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办〔2024〕90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4-05-22 公开日期:2024-05-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0号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0号的答复
常教办〔2024〕90号
曹新跃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教育高端人才引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常州市教育局积极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龙城英才计划”改革创新的意见》《关于在十大领域打造“龙城英才计划”升级版的实施意见》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变革,不断加大对教育高端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努力培养造就适应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教育高端人才引进机制。2018年,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联合出台《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人才目录分类办法(试行)》和《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多元化人才引进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求,明确高层次人才(含卓越人才、领军人才、教育相关专业博士)、紧缺型人才等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人才条件,为相应人才畅通专场招聘、常年招聘、猎头招聘等绿色通道,激励、吸引教育高端人才投身常州教育事业。2019年至今,引进6名教育相关专业博士。
  (二)开拓教育高端人才培养路径。市教育局始终把教育高端人才培养摆在突出位置,深化“三名工程”、“四有”好教师团队、“五级梯队”等教师培养品牌项目建设,树立教师专业发展指向标,激发教师专业成长内驱力,引导教师规划专业发展、清晰专业路径,引育高层次、领军型教师。在一批领军型教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下,建立了博导工作站、高校访学、名师工作室等一系列团队建设项目,释放“雁阵效应”,推动教师队伍整体高质量发展。其中,常州市依托高校和相关研究所资源,先后成立了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共3个博导工作站,通过专家讲座、集体研讨、赴大学研修等方式培养教育领军人才,取得丰硕成果。目前,常州市共有在编在岗正高级教师183名、省特级教师102名、省教学名师35名、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11名、省“苏教名家”培养对象10名。
  (三)实施教育高端人才多元激励。2021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完善常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的实施办法》,明确“加大博士研究生引育工作力度,对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教育人才以及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连续5年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人才补助”“发放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从市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具有正高职称人才,2年内购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等七项工资分配激励措施。2018年,教育局出台《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考核细则》,2019年,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办法(试行)》,明确引进及培养的常州市教育高端人才的一次性人才专项奖励、每年的考核奖励和工作专项经费等标准,并明确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奖励经费标准及数量。
  二、后续工作打算
  (一)完善人才引进机制。依托我市强大的城市竞争力和雄厚的教育事业基础以及“就业无忧”“生活无忧”“发展无忧”等人才政策待遇,通过多渠道宣传提高我市教育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在人才引进方面营造近悦远来的生态环境,增强对教育高端人才的吸引力。聚焦常州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的引才工作体系,加大引才力度,拓宽引才渠道,创新引才方式,吸引更多教育高端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加入到常州教育团队中来。
  (二)完善跟踪培养体系。进一步打造具有常州特质的人才培养体系,为教育高端人才制定职业生涯全周期发展培养方案,为其提供更多发展空间,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和培养,促进其专业发展和职业成长,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将教育人才培养情况纳入对辖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和学校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引导和督促其重视人才队伍建设。
  (三)完善多元激励机制。市教育局将积极与人社、财政部门沟通,争取进一步提高教育高端人才的薪酬待遇,使其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发挥工资分配激励导向作用。完善考核奖励机制,对在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育高端人才,根据情况提高奖励经费标准。实现教育高端人才的收入与业绩挂钩,回报与贡献匹配,在全市营造尊重人才、人尽其才的良好氛围,从而打造一支素质超群、后劲充足、持续发展的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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