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常州市水利局概况
一、水利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2013 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01 表)
二、“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02 表)
第三部分、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水利局2013 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3年常州市水利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常州市水利局概况
一、水利局部门职责:
常州市水利局是统一负责我市水利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承担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与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工作、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统一管理和保护全市水资源以及全市水政监察执法等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工作。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水利(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战略,组织草拟本地区水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水利政策,并监督实施。
2、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或参与编制全市主要江河、湖泊和流域(区域)综合治理规划,水资源保护、防洪、供水、节水、水土保持等专业(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常州城市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影响评价工作。
3、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工作。负责城市防汛工作。对流域(区域)性河道的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防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4、统一管理和保护全市水资源。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负责江河湖库和地下水水量、水质监测,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通过水利工程的合理调度,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入河(江、湖、库)排污口设置的审批工作,核准饮用水源地设置,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发布全市水质监测信息和水资源公报。
5、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组织拟订全市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制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含矿泉水、地热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指导再生水等非传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推进和指导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工作。
6、主管全市江、河、湖、库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市区河道的水体保洁、水环境改善、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河道、湖泊的开发利用、保护等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协调部门间和辖市、区间的水事纠纷。牵头负责长江常州段河道采砂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有关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8、拟订有关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市、区以上财政性投入水利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全市水利行业财务及审计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收费、信贷、财务和投入机制等方面的意见,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经济工作。指导和监督水利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9、编制、审查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组织实施市级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和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协调城市建设中涉水事务方面的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10、负责市属水利工程、跨辖市区及具有控制性重要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保护和管理。指导长江、太湖等流域(区域)性河道、湖泊及滩地资源的治理、开发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移民工作。
11、主管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节水灌溉、乡镇供排水、河道疏浚整治和长效管护、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田基本建设水利配套工程建设,参与指导丘陵山区小流域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土保持、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2、组织重大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指导全市水利信息化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科技、职工教育、对外技术交流和协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部门机构总数
编入部门决算的常州市水利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8户。常州市水利局行政本级1户,事业单位7户。
2、部门决算管理形式
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户,为常州市水利局本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户,为常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户,为常州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常州市水利规划设计院、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常州市河道湖泊管理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户,为常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常州市长江堤防工程管理处。
3、核定编制总数
总编制268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事业编制229人。
4、编内实有人数
在职224人,其中:行政40人,事业184人;退休81人。
三、2013 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3年,全市水利系统紧扣“推进水利现代化”主题,全力推进安全、民生、资源、环境“四大水利”,在重点工程、城乡统筹水务治理、城市防洪、农村水利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突破,有效应对了持续历史罕见的高温天气考验,在争取项目投资、推动前期工作、创新体制机制、依法治水管水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2012年常州市水利基本现代化省级监测84.2分,位列苏南五市第四,预计全年完成投入近30亿元,再创新高。
(一)助推水利改革发展的政策保障更加有力。一是经过多轮修改完善,常州水利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于年初下发,明确了2013-2015年常州水利现代化建设行动路线。4月7日,市政府专题召开现场会,对各地水利现代化及去冬以来建设成果进行了盘点,部署落实了今明两年任务。二是经过反复论证,市、新北区、武进区、金坛市、溧阳市水利现代化规划经本级政府批准正式实施,各地根据市三年行动方案,编制了本地水利现代化行动方案。常州市水利现代化规划指标体系评测办法于5月份印发,确定了分年量化评定实现程度,强化任务倒逼、协同推进和激励督促的工作机制。三是通过认真调研,市水利局于2月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到2015年基本实现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全覆盖的目标。四是通过努力,市政府办公室于4月份下发了《加强全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的意见》,明确从2013年开始,50条骨干河道率先建立“河长制”管护制度,2015年全面建立县乡河道和村庄河塘“河长制”管护制度,到2020年实现全市河道管护现代化。这一批政策措施的出台,将对工作开展以及水利现代化推进起到有力、有效的促进作用。
(二)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力。“两河”工程前期进度加快。作为在我市实施的有史以来省以上投资最多、战线最长的国家水资源配置战略工程,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新孟河拓浚延伸工程经八年的反复论证,2013年进度明显加快。新沟河工程初设上报待批,武进段工程正式启动征迁工作。新孟河工程可研报告于5月底通过中咨公司评估,年内有望完成审批。列入《苏南地区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投资17亿元的永安河拓浚整治工程,明年将启动建设。完成了新沟河影响工程澡港枢纽泵站扩容、澡港河东支拓浚、水系调整、口门建筑物工程及机厂河枢纽等工程的前期工作。丁塘港综合整治、澡港河综合整治已进场施工。城市防洪工程监控中心、市防汛仓储基地改造、防汛演练基地项目均已完成审批,进入施工招投标阶段。中小河流治理建设进展顺利。新建河、采菱港、竹箦河、戴埠河、周城河、大溪河等6条11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全面开工。城乡统筹水务治理取得明显进展。武区三年农村改水任务基本完成,滆湖应急备用水源地扩建一期工程,50万吨/日取水头部主体工程建成。武南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改造工程、污水管网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污泥处置及工业固废综合处置工程有序推进。溧阳城区道路配套排水管网、城区控源截污工程达到年度进度。
(三)城市水利建设取得阶段性突破。突出防洪保安和水环境改善,切实抓好三个方面建设:一是城市防洪工程。常州城市防洪五大节点全面扫尾。项目的完工,使大运河以北的中心城区156平方公里初步形成了相对独立的防洪及调水调控体系。溧阳市城市防洪大包围新村、窑头枢纽具备运行条件。二是易淹易涝地区治理。按照《主城区易淹易涝地区排水设施改造规划》,未来城区将改造淹水地区69处,其中水利实施项目47个,通过市区协同,分年实施,确保到2015年全面实现市政府“三改意见”提出的主城区排涝设施达标、易淹易涝地区基本消除的目标。三是城市水环境治理。如期完成罗溪老孟河、西夏墅镇南安河、雕庄浜延伸、清溪河、通济河改道等等一批黑臭河道治理和水系沟通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水网水生态。
(四)农村水利建设管理持续加强。对上争取继续扩大。上半年,武进区三年重点县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并再次进入国家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行列。下半年,溧阳市申报国家中小河流治理成功入围,在争取国家和省扶持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年度任务超额完成。截至6月下旬,全市完成水利土方2396.37万方。疏浚县乡河道86条,长度234公里,整治317个行政村河塘2365个,村组河道208条,189.83公里,建设防渗渠道369.93公里,建设配套建筑物6555座,加固圩堤182公里,新建改造泵站370座,新增、改善灌溉面积16.59万亩,新增、改善除涝面积14.35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8.28万亩;改造塘坝93座,治理水土流失20平方公里。部门协同治水力度加大。会同农委、国土,共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和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治水效益进一步提升。千亩以上圩堤达标建设扎实开展。市水利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农村圩堤达标建设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各地工程以每公里15万元以奖代补。今年武进区127公里千亩以上圩堤(新沟河、新孟河沿线除外)可全部达到50年一遇标准。溧阳也提出了筹资2.5亿元,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县域485公里千亩以上圩堤的不达标问题的总体安排,行政推动明显加大。对农村水利设施长效管理更加重视。二市五区河塘、灌排泵站、圩堤及绿化“四位一体”管护全面启动。
(五)防汛防旱准备充分。2013年全市汛情总体平稳,总体上呈现夏秋干旱,旱重于涝的局面。全市6月23日入梅,7月8日出梅,梅雨量较常年偏少2-3成。7月上旬至8中旬,先后出现3段持续性、大范围近50天高温天气,其中8月6日溧阳最高气温达40.9℃,创出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极值。在持续气象干旱的条件下,得益于水库除险充足的蓄水,我市生产、生活用水保持基本正常,经受住历史罕见的高温天气考验。一是扎实开展汛前检查。春节前即部署汛前检查工作。3月-5月,组织骨干对城区排涝泵站、供(配)电设施保障进行检查。赴各辖市、区对汛前准备工作特别是重点堤防、水库、泵站准备情况进行抽查,现场督促整改。二是全面落实防汛责任。督促各地抓紧调整防指成员,5月份,市政府召开全市防汛防旱工作会议,6月5日~6日,市防指举办镇级防汛指挥长培训班,对130余名乡镇分管领导进行培训,省、市主要领导也先后多次检查我市防汛工作,推动责任制的落实。三是着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市防汛信息集成平台系统、84座小型水库防汛通讯预警系统于汛期建成投入运行。针对多发局部内涝,新增采购车载移动抽水泵车等防汛应急装备。四是全力应对晴热高温天气。针对晴热高温天气持续时间长,丘陵山区部分高亢农田失墒比较严重的情况,积极调度沿江水利工程,全力引进江水。据初步统计,7至8月分,沿江小河新闸、魏村闸、澡港闸累计引江水突破2亿方,调度沙河、大溪,前宋、塘马、茅东水库开启涵闸放水累计放水量1200万方,有力保障下游农田灌溉用水需求。在抓好高温调水同时,针对汛期出现的2次强降雨,3次台风影响过程,市防指精心部署和调度,各级防指及成员全面响应,确保全市度汛总体安全。
(六)水政水资源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订。年内,《常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常州市浅层地下水管理办法》《常州市水平衡测试管理规定》由市政府颁发施行。组织编制各辖市、区2015年用水总量控制分解方案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分解方案,并与发改委联合下达至二市五区。《常州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也在加快制订当中。二是加强水法制宣传。在20万青少年中开展第六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在2013年城市节水宣传周中创新方式,开通了节水邮路,向企事业单位寄送、发放节水明信片2万余份,进一步扩大节水宣传社会参与度。三是加强水行政执法。全面启动我市全国水政综合执法示范点建设,对支队及下属机构设置进行优化,组建支队直属四个大队,加强辖市区执法队伍考核。年初以来已出动执法人员7925人次,查处水行政违法案件112起,立案17起。四是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2012年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省考核验收。今年完成省级节水型学校创建6家,市级创建28家。按照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创建要求,启动了节水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对创建台账资料进行进一步梳理整理。
(七)水利各项管理不断加强。一是建设管理。以市质监安监站成立为契机,加强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今年以来,对采菱港枢纽工程、澡港河南枢纽工程、大运河东枢纽工程,以及串新河枢纽等15个在建(或已完工)工程开展督查6次。组织质量监督活动93次,发出监督意见28份。二是运行管理。对21个市管河道保洁及绿化推行社会化管养,实施城区直管泵站精细化管理,积极推广武进机电排灌标准化管理经验。三是达标创建管理。新增省级水管单位1家,省级小水库规范管理单位达到24家。全面完成常州市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并对普查成果进行发布,首次摸清了全市水利工程现状。四是水利安全管理。从完善制度入手,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有效确保各项水事活动的正常进行。五是自身管理。印发局属单位和辖市区2013年度考核办法,对机关规章制度进行重新汇编,新增水利建设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市水利局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增强制度执行针对性。年内,市质监站正式完成职能变更,市节水办编制得到进一步充实。
第二部分2013 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01 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02 表)
第三部分2013 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水利局2013 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211.31万元,比上年减少575.76万元,与上年数基本持平。其中包括:
1 、财政拨款8302.79万元。为当年从省、市级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上年结转和结余908.52万元。为水利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或以后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9211.31万元。其中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22万元,主要为水利局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如离退休经费及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等。
2、医疗卫生支出105.7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648.44 万元,主要用于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方面的支出。
4、农林水事务支出5264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和维护、水利前期工作、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文测报、水质监测、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水利技术推广和培训、水利执法监督、水利行业业务管理等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356.5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市政府对职工住房改革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支出569.36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按有关规定在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部门预算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3 年,市水利局“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8.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6.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54.5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7.8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3 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80.67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81.91%。主要用于市水利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展防汛防旱、水政执法、水文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管理、水利建设管理、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护、湖泊巡查、工程质量监督等现场工作和野外偏远地区作业发生的车辆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运行支出以及经批准报废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支出。
2、公务接待费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2013 年财政拨款决算数为17.81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18.08%。主要用于市水利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支出的公务接待费,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交通、住宿及工作餐费等支出。
2013年水利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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