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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高等院校加强管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提示
索 引 号:MB1681397/2022-0004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2022-04-02 公开日期:2022-04-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高等院校加强管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提示
关于高等院校加强管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提示

常州各高校:

为切实保障广大在常高校师生饮食安全,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现向在常高校发出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如下:

一、严格落实培训教育制度。对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从业人员重点开展《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二、严格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管理。从业人员持有合法有效的健康证明,每日进行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健康监测和上岗前卫生检查。发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可疑症状以及皮肤伤口或感染等症状时,立即调离岗位并报告、就医,一律不得上岗。从业人员不得佩戴首饰、不得化妆;规范佩戴口罩、工作帽。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

三、严格原材料采购、查验和储存。落实完善食品原材料采购、查验和记录工作,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商采购原料,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查验资质证明、留存购物凭证、查验原料状况,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原材料,不签收、不入库。进口冷链食品严格查验“四证”(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江苏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严格按照食品储存条件、储存温度存放食品,及时清理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等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四、严格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控制。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原料(荤素分开)、半成品、成品的区分使用不同的加工区域、加工器具、盛放容器,避免混用,防止交叉污染。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产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用于加工。严格执行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标准,需要烧熟煮透的食品,加工制作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的,在4小时内食用。冷食类食品加工做到“五专”:专人、专间、专用器具、专冷藏、专消毒。

五、严格专间管理。备餐、冷食类食品加工应在专间内进行,进入专间前应进行二次更衣,更换专用的工作衣帽、佩戴口罩,对手部进行清洗消毒。专间应使用专用的工具、容器、设备,使用前应清洗消毒,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洁。未经加工或预处理的食品不得进入专间。

六、严格食品留样。每餐次食品成品应全品种留样,每个品种应分开盛放于专用密闭容器内,留样量不得少于125g,并加贴留样标签,做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由专用留样冷藏冰箱保存48小时以上。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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