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做好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9-0004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基〔2019〕3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9-02-02 公开日期:2019-02-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做好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工作
关于做好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局属学校及非校事业单位:
  近期,一些含有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及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等内容的学习类APP进入部分中小学校园,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正常学习,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良好的“互联网+教育”育人环境,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现就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19〕4号)要求,严禁有害APP进入全市中小学校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全面组织清查整改
  (一)有害APP的范围界定。进入中小学校园的有害APP(包括基于微信平台的程序或公众号,下同)主要包括以下范围:1.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过度娱乐化、追星、性暗示等有害内容及链接的APP;2.利用抄作业、搞题海、公布成绩排名等应试教育手段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的APP;3.以免费为幌子私自收集学校及学生信息的APP;4.将游戏、收费通道转移到微信平台,诱导学生在微信平台中游戏和消费的APP;5.其他传播违法违规及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信息的APP。
  (二)全面排查登记。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在前期排查基础上对已经进入校园各个层级的所有学习类APP进行全面排查登记(详见附件)。学校及学校内部分年级、部分班级在使用的学习类APP都要纳入排查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列入重点排查范围。排查情况要逐级上报,没有排查到有害APP的要实行零报告。
  (三)立即清理有害APP。排查中凡发现存在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要立即责成相关学校及年级、班级停止使用,退订相关业务,卸载APP,取消关注有害微信公众号,坚决杜绝有害APP侵蚀校园。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的APP、微信公众号等,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立即报告当地网信和公安部门查处。
  二、迅速建立备案审查和日常监管机制
  (一)建立备案审查制度。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迅速按照“凡进必审”“谁选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严格控制数量”“免费自愿”原则建立对学习类APP的双审查制度,先由学校进行选用审查,再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查同意,确保APP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审查内容应包括:APP所属企业资质,APP进入校园的科学性和必要性,APP内容及链接、应用功能的合法性和适宜性,APP进入校园的安全风险评估。由教育技术、教科研单位等推荐选用、在区域内学校推广使用的学习类APP,由推荐单位负责严格审查,并报所属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
  (二)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把组织使用的学习类APP纳入统一管理,严格遵循“立德树人、素质教育”“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的原则,严格控制进校园的学习类APP数量,切实保障进入校园的学习类APP安全健康、科学适宜,防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要切实保障学生信息和数据安全,防止泄露学生隐私。未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教师不得随意向学生推荐使用任何APP。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校宣传、推荐和推销APP。
  1.明确责任部门和监管办法。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对进入校园的APP进行严格的日常监管,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制定具体的监管办法,开展定期检查、掌握APP内容变动和更新情况,发现有害信息要及时处置。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信息处负责指导全市中小学学习类APP管理工作。各中小学校都要明确校内日常监管的责任处室,实行一个口子受理、报备和监管。
  2.明确APP使用负面清单。凡未通过备案审查的APP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使用,不得在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使用未经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虽经备案,但事后发现与备案情况不符或出现有害信息的,一律禁止继续使用;进入校园的学习类APP一律禁止向学生收费或由学生支付相关费用;中小学校及教师一律禁止利用APP发布学生成绩、排名等信息。
  3.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对违规使用、疏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要严肃问责。对无视规定要求、擅自给学生推荐使用学习类APP的学校及教师,一经查实,教育行政部门要予以严肃的纪律处分。
  三、切实加强家校协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校长、教师的法治意识,要采用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家长正确认识学习类APP,强化家长科学教育观,提高家长对学习类APP的辨识能力和防范意识,不盲目跟风,慎重安装使用面向中小学生的学习类APP,努力减轻学生额外的学习负担。要进一步增强家长的监管意识,防止学生接触使用不良APP,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
  各中小学校在2019年2月15日前完成学校清查整改和建立内部备案审查和监管制度,将清查整改以及备案审查和监管制度建立工作情况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同时报送“学习类APP进入中小学校园使用情况排查整改清单”(附件1)。市教育局局属学校直接报送市教育局基教处。
  请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2019年2月18日前将本区域自查整改情况以及备案审查和监管制度建立情况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同时填写“学习类APP进入中小学校园使用情况排查整改统计表”(附件2),连同汇总后的所辖中小学“排查整改清单”一并报送。
  联系人:谢峰,联系电话:85681352,邮箱:908362043@qq.com。

 

  附件:
  1.学习类APP进入中小学校园使用情况排查整改清单(由中小学校填报)
  2.学习类APP进入中小学校园使用情况排查整改统计表(由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填报)

常州市教育局
2019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