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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加强常州市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23-0012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稳岗就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办〔2023〕19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23-07-03 公开日期:2023-07-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研修、技术攻关、技术创新和带徒传技等方面的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通知如下。
关于加强常州市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
常人社办〔2023〕19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研修、技术攻关、技术创新和带徒传技等方面的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常州市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包括常州市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企业、院校)、常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常州市企业首席技师。

二、常州市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企业、院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院校高度重视支持基地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明确,积极适应常州产业发展需求。

(二)具备良好的基础条件。培训特色鲜明,示范作用好;师资队伍结构合理,人员相对稳定,激励机制健全;实训资源、培训场所、实训设备、实训工位能够满足实训需要。

(三)具有优良的培训业绩。每年面向社会和企业开展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含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在技能评价、技能竞赛、校企合作等方面成效突出。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管理机构健全,人员分工明确,培训、财务、资产、后勤、安全等相关制度完备。

三、常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工作室所在单位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度健全,经费稳定充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成效明显。

(二)工作室领办人技术技能成果突出,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工作室基础条件良好,团队成员分工合理,规章制度、运行机制健全。

(四)工作室业绩突出,在技术技能攻关、技能成果转化、技能资源开发、高技能人才培养、技能竞赛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

四、常州市企业首席技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技师所在单位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度健全,经费稳定充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成效明显。

(二)技师技术技能成果突出,注重安全生产,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三)技师业绩突出,在技术技能攻关、传师带徒、技术技能创新、技能竞赛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

各项目的具体评审标准参见《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审标准(试行)的通知》(常人社发〔2023〕82号)。

五、常州市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申报程序:

常州市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每年组织申报一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拟申报常州市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的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由各辖市区人社局推荐上报。

(一)申报单位向所在辖市区人社局报送重点项目申报材料(含证明材料)。

(二)各辖市区人社局要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盖公章后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三)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公布结果。

六、常州市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奖励标准:

获得常州市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的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得常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得常州市企业首席技师的个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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