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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无线电总厂及周边地块(万都广场)商业项目建设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2-0019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2〕327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2-10-15 公开日期:2012-10-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改善天宁区东南分区区域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原则同意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无线电总厂及周边地块(万都广场)商业项目建设核准的批复
常发改〔2012〕327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无线电总厂及周边地块(万都广场)商业项目建设核准的批复

    

常州万都广场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无线电总厂及周边地块(万都广场)商业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天宁区东南分区区域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申报的《项目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实施无线电总厂及周边地块(万都广场)商业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地块位于常州市天宁区东南分区,具体位于清凉西路南侧,和平中路西侧,规划道路二北侧,清凉支路东侧。总用地面积37420平方米。

    三、该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149680平方米,其中:商铺建筑面积58135.3平方米、主力店建筑面积43345.9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46935平方米、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263.8平方米。另外配套建设地下建筑面积56147.2平方米,主要用于停车及部分商业和设备用房。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3656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4016万元,土地及相关费用46356万元,其他费用16195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该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是:市规划局2012年9月3日审定的《无线电总厂及周边地块(万都广场)商业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图》规划方案,该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4012011CR0090)以及相关附件、2011年12月12日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协议”,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天宁区环保局出具的“环境保护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市发改委出具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审查意见”等。

    六、请你公司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争取尽早发挥效益。

    七、本核准批复有效期2年,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可申请延期,逾期则不得再据此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发生变化,必须报我委确认或重新核准。

    特此批复。

    
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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