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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20年度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72/2020-000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民救〔2020〕4号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2020-04-02 公开日期:2020-04-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鼓励基层用创新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改革发展,助力高质量现代民政建设,经研究,拟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做好2020年度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常民救〔2020〕4号

各辖市、区民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

为鼓励基层用创新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改革发展,助力高质量现代民政建设,经研究,拟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高质量现代民政建设目标,鼓励基层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不断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更好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活动内容

围绕困难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民生保障领域的热点问题、制约社会救助发展的瓶颈问题、长期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难点问题,先行先试,组织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培育一批在社会救助改革创新方面有思路、有作为、有成效的先进地区,形成一批可宣传、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

三、活动步骤

(一)推荐申报。各辖区(市)确定一个创新实践主题,可参考附件1,也可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主题。2020年3月31日前将确定主题报送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已列入2019年度省厅创新实践试点的辖区(市)可继续深化试点,不再新申报主题。

(二)制定方案。要围绕确定的创新实践主题,制定活动方案,填写《常州市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方案申报表》(见附件2),2020年4月15日前报送市民政局。

(三)创新实践。各地要按照创新实践活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市民政局将通过方案论证、现场调研、组织交流等形式,指导推动创新实践活动开展。

(四)评估推广。各地创新实践取得一定成果后,要填写《常州市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成果申报表》(见附件3),于2020年10月31日前报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组织对各地报送的成果进行评估,评选出创新实践优秀案例,指导形成可供复制借鉴的改革经验和长效机制,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宣传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要将创新实践活动作为社会救助领域一项重大改革事项来抓同,按照活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推进举措,完善工作保障,确保创新实践有思路、有路径、有成果。要探索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基层在改革创新实践中攻坚克难,担当作为。

(二)精心组织。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认真筛选把关,抓好组织实施,要及时总结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过程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培育先进典型。

(三)按时报送。要严格按照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时序进度要求,及时报送试点主题和活动成果。

申报材料要实事求是、准确翔实,不得弄虚作假。超过时限的,将不再接收。

联系人: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陈云胜

联系电话:85681595

附件:1.常州市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参考主题

2.常州市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方案申报表

3.常州市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成果申报表

常州市民政局

2020年3月16日

附件1

常州市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参考主题

1.相对贫困救助长效机制构建

2.分层分类的大救助体系构建

3.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

4.精准扶贫下的返贫人口监测预警与救助实践

5.低保对象收入抵扣

6.低收入家庭认定与救助

7.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与救助

8.分散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制度规范

9.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发挥

10.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探索实践

11.  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参与精准对接

12.社会救助领域容错纠错机制建设

13.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实践及权责划分

14.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及权责划分

附件2

常州市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方案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2020年  月  日

主题名称

单位

信息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QQ号码

活动

方案

辖区(市)

民政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说明: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附页。

附件3

常州市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成果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2020年  月  日

主题名称

单位

信息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QQ号码

成果说明

主要包括成果主题、创新之处、具体做法、取得成效等(2000字以内)。

辖区(市)

民政部门

意见

推荐意见不少于200字。

                                年    月    日

                                  (盖章)

说明: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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