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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农村专项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9-0003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计〔2019〕16号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生成日期:2019-06-18 公开日期:2019-06-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农村专项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执行。
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农村专项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进常州乡村振兴走在前列的实施意见》(常发〔2019〕1号),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农村发展质量,保障全年农业农村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加快预算资金拨付进度,经研究决定,现将2019年农业农村专项补助资金(第一批)下达给你们(预算科目详见附件1),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作任务落实

根据“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方式,各辖市区要根据市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清单(附件2),因地制宜、按时有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资金统筹安排

专项资金实行因素分配法切块下达。支持各辖市、区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强化资金统筹。在确保市级下达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下,优先落实安排约束性任务(任务清单中标注*的为约束性任务)资金,各专项使用的资金规模可由各辖市区结合工作任务完成的需要,进行专项间调剂;专项内单体项目补助标准由各辖市区结合实际自主合理确定。

三、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项目的实施管理,根据市级专项实施指导意见(附件3),编制专项项目实施方案(附件5);要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做好项目实施的档案管理、信息公开等工作。

各辖市、区财政局要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项目的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使用,严防骗取、套取项目资金的行为。根据《常州市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加强预算支出的执行监管,专项资金不得列支预算单位机构运转所需的基本支出经费,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结转结余管理,至2020年1月31日之前还未明确支付单位且无正当理由的,专项结余资金一律收回市财政,用于下年度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的统筹安排。

市农业农村局专项管理责任处站要加强项目实施的指导与监督,重点做好项目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切实提高项目实施成效。

四、加强项目信息报送

各辖市、区要加强项目数据信息管理报送,建立健全项目信息档案。专项项目实施方案、专项项目总结材料(附件6)书面及电子版请分别于2019年7月31日、2020年1月31日之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专项管理责任处站(附件4)。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附件7)书面及电子版请于2020年1月31日之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计财处、市财政局农业处。

联系人:

市农业农村局计财处,张 婷;联系方式:85682266;

市农业农村局监督评价处,晋朝柱;联系方式:85682230;

市财政局农业处,刘 明,联系方式:85681860。

附件:1.2019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表

2.工作任务清单

3.2019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一批)实施指导意见

4.2019年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一批)支持方向与农业农村专项管理责任处站联系表

5.2019年农业农村专项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6.2019年农业农村专项项目总结材料(格式)

7.2019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一批)使用情况表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19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19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辖市区

现代农业发展

农业公共服务

扶贫开发

农业生态保护

合计

菜篮子米袋子工程

农情监测

农业农村教育培训

现代农业发展及推介

农业综合执法建设

项目建设监督评价与信息化运维

农村经营管理

农产品质量全程化监管

重大动物

疫病防控

精准扶贫

农业生态补偿

休耕轮作


1

溧阳市


60

14

15



116

137.6

6.31

6

825

561.5

1741.41

2

金坛区

84

55

30




89.5

119.6

37.80

26

309

120

870.9

3

武进区

76

36

40

110

15


85

141.5

6.36

3

115



627.86

4

新北区

98

43

16




77

77.1

1.25

3

96



411.35

5

天宁区

18

6

9




17.5

11.2

0.26

1

13

16.5

92.46

6

钟楼区

24

 

6

200



15

13

0.02

1

2

2

263.02

7

市本级


20




150







170

8

合计

300

220

115

325

15

150

400

500

52

40

1360

700

4177

备注:1、现代农业发展列入“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预算科目;农业公共服务列入“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预算科目,扶贫开发列入“2130199其他扶贫支

出”预算科目,农业生态保护列入“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预算科目;

2、项目建设监测评价与信息化运维经费由市农业农村局支付。

附件2

工 作 任 务 清 单

序号

                                                                                                                                                辖市区

菜篮子米袋子工程

农情监测

农业农村教育培训

现代农业发展

及推介

农业综合执法建设

项目建设监督评价与信息化运维

农村经营管理

农产品质量全程化监管

重大动物疫病防疫

精准扶贫

农业生态

补偿

休耕轮作

*适度规模菜地综合补贴

农情监测哨建设(个)

农业主推技术展示(个)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人)

农村财会人员培训村(镇)数(个)

电商产业园

农业展会

依法行政

农业信息资源共享互换平台建设

土地规模流转及“三权分置”改革

清产核资

基层农产品监管安全保障

检测任务(个)

“二品一标”

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

农产品生产质量追溯主体(个)

村级协管员日常巡查和主体更新(个)

*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补贴

建档立卡

百千万帮扶

*水稻田补偿

*2018-

2019年度耕地轮作休耕推进面积(万亩)

苗情监测哨

草地贪夜蛾监测点

病虫情预测预报监测哨

耕地质量监测哨

种子质量监测哨

耕地轮作休耕监测点

新品种示范展示基地

耕地轮作休耕实施效果监测评价

农业面源污染监测

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

自然农法栽培技术示范

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

开展承包土地经营权规模流转

“三权分置”改革

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数量(个)

脱贫率

村级收入(万元)

水稻

园艺

1

溧阳市

9

12

3

12

2(其中1个水稻大田用种纯度监测点)

1

1



1


1


188


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组织参加世

园会

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

省级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

188

52800

21

3

189

182

100%


“水稻田生态补偿”按照2018年统计部门水稻种植面积进行资金分配,各地要严格落实《常州市农业生态补偿实施意见》(常农计〔2017〕75号、常财农〔2017〕10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整体推进耕地轮作休耕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9〕30号)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做好资金拨付使用组织实施工作。

10

2

金坛区

严格按照《常州市辖区规模菜地补贴指导意见》(常农计〔2018〕64号)有关要求,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资金使用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做好资金拨付使用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补贴资金规范使用,将实施方案和补贴清册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备案。

6

18

5

10

1

1

1



1

1


1300

101



√(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试点)

101

43200

13

3

202

119

100%

100

1.5

3

武进区

2

7

4

6

1

1

1



1



1200

259


举办2019园艺嘉年华活动;组织参加世园会

建设农业法治文化主题公园1个


√(含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改革试点)

259

62400

42

1

211

211

100%



4

新北区

3

8


2


1

1


1

1

1


400

113





√(含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信息管理平台试点)

113

33600

18

1

125

93

100%



5

天宁区




1






1


200

65







65

4800



21

34

100%


0.16

6

钟楼区












100

50

建设常州市农产品电商产业园






50

4800

4



16

40

100%


0.02

7

市本级









1(委托常州大学实施)










市农村经济信息中心与常大合作完成2019年农业信息资源交互平台建设的一期工程建设。















8

合计

20

45

12

31

4

4

4

1

1

5

2

1

3200

776








776

201600

98

8

764

679



100


11.68

附件3

2019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一批)实施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农村深化改革,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制订了专项实施指导意见,请抓紧组织实施。

一、适度规模菜地综合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为稳定和增加蔬菜种植面积,保护和调动广大菜农种菜积极性,保障和丰富市场蔬菜供应,根据国家、省“菜篮子”建设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规模菜地补贴机制提出本意见。

1、市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制定种菜补贴的相关规定,核定补贴范围和补贴面积。市财政部门负责筹集资金和预算安排,审核、下达补贴资金,对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绩效目标开展抽查验收。各辖区农业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各辖区财政部门及时办理资金拨付、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2、补偿范围和标准。按照因素分配法(农业农村部门调查统计的10亩以上规模菜地面积等综合因素)将补贴资金切块下达给各辖区,优先扶持补贴“菜篮子”基地规划内常年蔬菜种植的农户或企业,每个补贴对象原则上不得超过15万元。各辖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补贴实施方案,并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3、补贴资金承担。补贴资金全部由市级财政承担。

4、补贴资金申报。按照报备后的各辖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制定的具体补贴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辖区应在相应的村委政务公开等公众平台上公示申报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有异议的,必须及时、认真核实,经核实确有问题的,立即进行相应整改。

5、补贴资金拨付。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各辖区上报的数据、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各辖区财政部门按规定办理补贴资金拨付手续。

6、补贴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补贴资金补助对象为实际蔬菜适度规模种植经营者,主要用于补助蔬菜生产的购买优质种子(种苗)、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商品有机肥、绿色生态防控物资和生产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等。

7、各辖区财政部门要及时下达补贴资金,补贴资金不得用于发放干部工资、奖金、补贴,不得用于出国(境)、考察、接待及购置交通工具等行政管理支出。

8、各辖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建立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档案,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报告,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9、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对未尽到蔬菜保供职责且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整改到位的,财政部门将缓拨、减拨、停拨及收回补贴资金。对出现下述问题的不予补贴:

(1)对于已被征占的规模菜地;

(2)连续闲置一年以上的设施规模菜地;

(3)违反耕地保护规定、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

(4)违反化肥农药使用管理规定以及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处理规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的;

(5)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中检出国家禁用药物且被处理的,或拒不接受质量安全抽检的,或近2年经查实有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

二、农情监测哨建设及农业主推技术展示实施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和产业兴旺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生产监测预报水平,集成推广粮油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提高全市粮油生产管理水平,推动农业农村绿色、高质、高效发展,我局研究制定了2019年常州市农情监测哨建设及农业主推技术展示实施指导意见。

1、工作任务

全市建设农情哨监测点116个、稻麦新品种示范展示基地4个、耕地轮作休耕实施效果监测与评价4个、农业面源污染监测1个、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7个等。

2、实施内容

(1)农情监测哨。农情监测哨主要包含作物苗情监测哨、病虫情预测预报监测哨、耕地质量监测哨和种子质量监测哨等。

苗情监测哨。全市建设20个苗情哨监测点。主要监测作物生长发育进程、生长质量、灾害性天气及作物受灾情况、气象要素等。监测时间段水稻为6月下旬至9月上旬,小麦、油菜为11月下旬至次年4月上旬。苗情监测点要具有代表性,数据采集要及时、准确、有效,使苗情监测点成为因苗管理、分类指导和宏观预测决策的关键依据。

草地贪夜蛾监测哨。全市计划建设草地贪夜蛾监测哨45个,在玉米、蔬菜、水稻上等农作物上加密监测迁飞性害虫草地贪夜蛾的发生、发展动态,为发布预警信息、科学制订防控技术指导意见、适时防治提供支撑。

病虫情预测预报监测哨。全市建设12个病虫情预测预报监测点。在水稻、小麦和油菜生长期内,主要做好水稻两迁害虫、螟虫、纹枯病、稻瘟病、稻曲病和小麦纹枯病、白粉病、赤霉病、粘虫、蚜虫以及油菜菌核病等主要病虫预测预报、发生动态观察和大面积普查。要坚持防病治虫、预报先行的理念,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气候明确监测重点和监测时间,加强诊断和会商,及时、准确、有效上报预测预报结果,增强病虫害防控的预见性和计划性,提高防治工作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注重监测数据的归纳、分析和总结,研究主要病虫害的发生为害特点,为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综合治理寻找突破口。

耕地质量监测哨。全市建设31个耕地质量监测点。主要用于对各监测点基础设施日常维护,并开展耕地质量年度监测工作。要根据各地耕地质量状况和不同类型作物,选择有代表性地区建立长期观察点,重点做好耕地土壤肥力监测、养分利用状况监测、作物生长情况监测、定期采集土壤和植株样品监测分析等。各监测点要参照《江苏省耕地质量监测管理办法》及《江苏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要求,严格管理实施,确保耕地监测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

种子质量监测哨。全市建设4个种子质量监测哨。主要用于在春、秋、冬三季开展的种子市场集中检查和种子质量抽检及水稻大田用种纯度监测工作,检查辖区范围内种子经营企业10家以上、抽检小麦种子样品3-5个、水稻种子样品5-8个、蔬菜种子样品8-10个。做好小麦和水稻繁种田的巡检和质量检查确认工作,对种子企业的繁种田去杂去劣保纯工作进行实地察看确认,要求检查的小麦和水稻繁种田面积占企业繁种面积的80%以上。

(2)稻麦新品种示范展示基地。在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和新北区建设4个稻麦新品种示范展示基地。主要展示我市主推或预备推广的高质、高效优良食味新品种,其中小麦品种扬幅麦9号、宁麦22和扬麦25,水稻品种南粳3908、南粳5055、宁粳8号和镇糯20,为必须展示品种,其余品种由各实施单位根据辖区生产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每个基地分别展示8-10个稻(麦)品种。每个品种种植2-3亩,并根据当地肥水条件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栽培技术方案。要求展示基地设立在肥力中上等、排灌设施完备、交通便利的田块。实施单位要根据品种展示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生育期、茎蘖动态、穗粒特征特性、抗逆性、产量性状等试验结果记载,留存好每个品种的长相长势图片。在试验结束后,认真做好考种分析和实收测产工作,对每个品种进行综合评价。

(3)耕地轮作休耕实施效果监测与评价。委托常州大学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实施效果监测,在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和新北区各建立1个耕地轮作休耕实施效果监测区,实施周期三年。监测区设置水稻-冬耕晒垡、水稻-油菜、水稻-紫云英、水稻-其他绿肥(苕子、蚕豆等)、水稻-小麦、水稻-紫云英-水稻-小麦-水稻-紫云英6种轮作休耕模式,监测不同轮作休耕模式对土壤质量的影响。

(4)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设立1个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点,监测水稻田氮磷等养分的投入、利用和流失情况。监测点应具备农业面源污染监测所需的基础设施,开展肥料投入、利用和流失情况监测,重点监测水稻田农田排水、灌溉余水、部分雨水径流所产生的氮磷流失,减少面源污染中养分排放。

(5)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逐步建设一批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其中溧阳、金坛、武进、新北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核心面积1000亩以上,辐射带动面积10000亩以上,天宁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核心面积500亩以上,辐射带动面积5000亩以上;金坛、新北等园艺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核心面积100亩以上,辐射带动面积1000亩以上。示范区要以绿色防控产品为主线,集成应用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生态调控和合理用药等技术体系,鼓励全程应用绿色防控集成技术,推进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区开展技术研究要有细致可行的试验方案,要突出针对性,在历年系统观察结果的基础上重点结合近几年我市水稻、园艺生产主要病虫害的发生与防控情况开展试验,为全市大面积水稻、园艺绿色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6)自然农法栽培技术示范。利用稻-绿耕作制度和方法、采用秸秆还田、自然地力加绿肥腐烂后的肥效提供水稻生长所需、在生产过程中不施用任何肥料,采用蟾蜍、蜻蜓等天敌消灭控制害虫、在生产过程中不施用任何农药的自然农业栽培方式,探索适合我市品种特性的自然绿色有机栽培模式,示范面积50亩以上。

3、实施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辖市(区)农林(业)局要对农业“四哨”建设和“四主推”技术展示工作高度重视,切实抓好部署和落实。“四哨”要相对固定,且有专人负责,按照规定内容定时定点开展田间监测工作,并及时上报数据和图片。

(2)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及早落实好实施地点和实施内容,安排专人负责实施工作,积极做好调查测定各项工作,确保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三、农业农村培育培训实施指导意见

主要支持农业农村人才培训。一是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统筹省级以上培训项目,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培训(一般不少于3天),与必要的优秀教学资源开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二是开展农村重点工作培训。围绕全市农村重点工作对市农业农村局及辖市区、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农村重点工作培训。三是开展农业人才培育培训。支持我市农业人才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参与课题研究及产学研对接活动,提升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四是开展农村财会人员培训。根据全省农村会计师资培训会议要求和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实际需要,分批、分次对各级农村集体“三资”主管部门人员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开展系统培训,不断提升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

四、电商产业园建设实施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和数字乡村战略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研究制定常州市电商产业园建设实施意见。

一是农产品线下互动体验馆建设。主要展示常州市名优农产品和常州市对口帮扶地区的农产品,重点建设农产品展销区、茶文化体验区、美食体验区等多个区域。农产品展销区主要展示、销售常州本土名特优农产品包括常州市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和五大特色品牌。同时要配套建设农产品检测专区,主要对入园农产品进行抽检,保障入园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农产品电商集聚区建设。主要建设60个工位以上、设独立洽谈室、配套共享功能区。要把电商集聚区建设成农产品电商孵化平台、农业农村“双创”平台、农业农村对外合作交流平台、农业金融服务平台和保险服务平台等,形成常州市农产品电商集聚区运营管理模式。入驻农产品电商主体50家以上,扶持大学生创业项目5个以上,开展电商培训100人次以上,专题推介常州名优农产品5场以上。

五、农业展会实施指导意见

主要扶持我市现代园艺业发展的新成果、新亮点,宣传与推介我市现代园艺业发展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发挥园艺展会工作在园艺业现代化建设中的窗口与导向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1、对溧阳市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进行补助。根据《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的通知》(苏农便〔2019〕17号)的有关要求,对溧阳市组织企业参展、展示天目湖白茶产品、开展一系列品牌推介活动进行补助。

2、对武进区举办2019中国(夏溪)园艺嘉年华活动进行补助。为进一步发挥常州花木产业的基础优势,推动“园艺嘉年华”品牌建设,对武进区在中国(夏溪)园艺嘉年华中举办园艺嘉年华实景展、园艺文化推广周等活动进行补助。

3、对溧阳市和武进区组织参加2019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进行补助。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参加2019北京世园会市内展区参展方案>的通知》(苏世园组办〔2019〕2号)的有关要求,对溧阳市和武进区组织武进夏溪花木市场和江苏天目湖花茶坊参展、申报奖项、作品运输、江苏日参展活动、在展会期间进行宣传推介进行补助。

六、依法行政实施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常州市“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纲要》和我局“七五”普法规划,以为全市乡村振兴走在全国全省前列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为目的,深入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着力构建多元化、全覆盖的法治文化传播体系,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制定实施指导意见。

主要扶持农业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农业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应该体现以下三原则:在内容上,贴近群众和实际,以生活中常见乐闻之事引申传播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现学活用本领;在品味上,充分融合城乡建筑文化风格,努力塑造城乡新的风景亮点;在管理上,坚持公益为先,确保常换常新,提高文化阵地的耐读性和时代性。

七、农业信息资源共享互换平台建设实施指导意见

主要扶持常州市农业信息资源共享交互平台建设工程项目。本项目是以“总体设计、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互联互通”为原则,采用先进的大数据、云计算技术,以网络互联与信息交换为骨干,以电子政务应用为主导,以数据资源整合为核心,以安全保障为支撑,构建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具有常州特色的农业信息资源交互平台。

1、建立信息收集池。收集来自于农业农村局内部已有的信息系统产生的数据以及所需的外部数据。对于农业农村局内部数据的收集遵循的原则是在不影响现有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化业务系统的正常使用下,进行数据完整的准实时的采集。对于外部数据的收集原则是根据我局各条线所需制定收集清单进行梳理与采集。

2、创建数据中心,实现数据的整理与编目功能。通过制定数据标准并依照标准将收集池收集到的数据通过数据建模、数据分析、数据清洗、数据变换、数据集成按主题形成基础(公共)数据和专业数据两大类数据并输出完整的农业政务资源目录。

3、应用数据中心的延展,实现数据的共享功能。通过数据交换共享对内可为市农业农村局各处室提供数据共享和服务;对外可与市大数据中心共享交换平台进行对接,实现非涉密资源数据的共享开放,供其他政府部门查询、使用也可对接其他部门的数据;对上还可与省农业农村厅等上级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同时为下一步数据应用提供数据支持,在共享平台上建立各类大数据应用。通过以上建设内容功能的实现,建成农业信息资源交互平台。将来各业务室新建的信息化系统均可以以此平台为基础,可避免重复建设,减低建设成本,同时可逐步消灭“信息孤岛”,加快推进数据资源的整合,实现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的规范建设、数据互通、业务协同。

八、农村经营管理实施指导意见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目标和市委、市政府一号文件要求,紧扣深化农村改革工作重点,为巩固农经管理工作基础,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引导作用,2019年本专项重点支持土地规模流转与“三权分置”改革、清产核资工作两方面内容。

1、支持土地规模流转与“三权分置”改革。一是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回头看”。排查和梳理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路径,进一步巩固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二是促进农村承包土地规模流转。支持以村集体为主新组建的农地股份合作社和300亩以上的新增规模流转;支持镇(街道)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引导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全部进场交易。三是推进“三权分置”改革。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稳定农户承包权;鼓励支持各地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三权分置”改革实践与创新,开展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抵押、履约保证保险等试点,不断拓展经营权权能;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平台,开展权证动态维护和变更登记工作试点。

2、支持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对辖市(区)、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村在清产核资过程中的人员培训、资产清核、补充测绘、资料印发、台账档案等方面的支出给予一定补助。

九、农产品质量全程化监管实施指导意见

为巩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成果,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制定本实施指导意见如下。

1、支持基层农产品监管安全保障工作

为促进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全市43个乡镇(街道),对当地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开展监管抽检;每个镇牵头组织完成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考核要求的4800个镇级农产品检测任务。监测的样品种类主要是当地生产量和消费量较大,能代表当地农畜水产品生产和消费基本情况。

各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对辖区内全年抽检要覆盖所有的蔬菜企业和“三品一标”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各行政村。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样品购置、实验室检测耗材、监管采样终端设备及采样交通费等补助。

2、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

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是《江苏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与实施办法》的重要指标之一,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提升农产品质量品质,对2018年获得“二品一标”和通过省级验收的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进行奖励补贴。

3、支持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追溯建设

加快推动省级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与国家平台系统对接,今年年底前实现1000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省、市追溯平台管理。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促进各类生产主体产品入市可追溯。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打印设备及有关追溯打印耗材等。

4、支持村级协管员日常巡查和主体更新

村级协管员日常巡查和主体更新主要包括:一是摸清情况,更新监管名录。摸清辖区内法定监管对象底数,100%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并及时更新信息。二是按时巡查,排查隐患。做好监管对象的日常管理,100%走访巡查,按序按进度完成对辖区内生产者的巡查任务,并使用协管员手机APP记录。三是落实主体责任,100%落实监管对象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签订承诺书。四是协助做好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风险监测样品采集。五是宣传培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宣传,将有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标准化技术明白纸等分发到组到户,标准入户率达到100%。六是信息报告。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隐患,辖区内发生的农产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主体更新、日常巡查、绩效考核等。

十、重大疫病防控实施指导意见

支持动物疫病免疫。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羊小反刍兽疫等实施强制免疫所需的疫苗按承担比例进行补助;对实施“先打后补”的场,按照“先打后补”实施方案确定的补贴标准,按承担比例进行补助;对猪链球菌、鸡新城疫、羊痘、狂犬病等预防免疫实施补助,各辖市区按需进行采购,在优先保证强制免疫疫苗和“先打后补”补贴经费足够的情况下,承担不高于50%的相关支出。

十一、精准扶贫实施指导意见

1、支持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动态调整的入户调查、信息采集录入和数据更新、清理等工作进行补助,补助资金采用因素分配法,根据各地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数进行补助。

2、支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开展“百千万”帮扶工作,对茅山老区经济薄弱村优化调整村级产业结构,培育特色产业,发展实施增收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补助。

十二、水稻田生态补偿实施指导意见

根据市财政局2019年农业生态补偿资金预算安排,实施意见如下:

1、按照2018年统计部门水稻种植面积进行资金分配,各地要严格落实《常州市农业生态补偿实施意见》(常农计〔2017〕75号、常财农〔2017〕10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整体推进耕地轮作休耕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9〕30号)有关要求,切实做好资金拨付使用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补偿资金规范使用,为稳定我市水稻种植面积做出积极贡献。

2、各地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资金使用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备案。

3、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将组织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工作,检查和评估结果将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依据。

十三、耕地轮作休耕实施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整体推进耕地轮作休耕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常政办发〔2019〕30号),切实做好我市耕地轮作休耕整体推进落实工作,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我局研究制定了2018-2019年度常州市耕地轮作休耕实施指导意见。

1、实施任务:全市实施耕地轮作休耕面积11.68万亩,其中:溧阳市10万亩、金坛区1.5万亩、天宁区0.16万亩、钟楼0.02万亩。

2、实施内容:根据各地生产实际,在常年小麦种植地区推广轮作换茬、冬耕晒垡等多种轮作休耕方式,鼓励以村、组为单元选用同一项实施内容。

(1)轮作换茬。在休耕区域倡导稻绿肥、稻油、稻豆等轮作,实行用地与养地相结合。其中绿肥品种以传统绿肥(如紫云英、苕子等)、经济绿肥(如蚕豆、豌豆、苜蓿、黑麦草等)为主,也可种植肥田油菜压青还田。

(2)冬耕晒垡。在休耕区域通过深耕晒垡,解决耕作层浅、土壤紧实、作物根系下扎困难、土壤有毒有害物质积累等问题,改善土壤通透性和保肥保水性能,耕作深度不小于20厘米。耕地地力贫瘠田块,鼓励农户可自主增施有机肥。

3、实施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耕地轮作休耕工作,建立耕地轮作休耕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合力推进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完成任务。

(2)严格实施管理。各辖市(区)要严格按照《常州市整体推进耕地轮作休耕实施细则(试行)》(常农计〔2019〕9号)要求,规范工作步骤,明确轮作休耕质量要求,加强监督核查和绩效管理,确保轮作休耕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

附件4

2019年农业农村专项资金支持方向与农业农村专项管理责任处站联系表

序号

专项名称

支 持 方 向

责任处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现代农业发展

菜篮子米袋子工程

对10亩以上适度规模菜地给予综合补贴。

园艺站

詹国勤

81667967

2

农业公共服务

农情监测

支持农业“四哨”建设和“四主推”技术展示。

农技推广中心

李 妍

81667970

3

农业农村教育培训

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村重点工作、农业人才培育培训、农村财会人员培训。

科教处

陈文洁

85682240

4

现代农业发展及推介

支持钟楼区建设常州市农产品电商产业园。

市场与信息化处

解光武

81668241

5

对有关辖市、区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2019中国北京世界博览会和举办2019中国(夏溪)园艺嘉年华进行补助。

园艺站

谢鋆韬

81667967

6

农业综合执法建设

支持武进区嘉泽镇夏溪花木市场(万臻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农业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

法规处

王姗珊

85682238

7

项目建设监督评价与信息化运维

支持常州市农业信息资源共享交互平台建设

农村经济信息

中心

翟云忠

81667986

8

农村经营管理

支持土地规模流转与“三权分置”改革。

政策与改革处

冯科伟

85680710

9

支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经管站

刘超锋

85680711

10

农产品质量全程化监管

支持全市农产品安全监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王博超

81667938

11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补贴。

疫控中心

罗坚强

81668017

12

扶贫开发

精准扶贫

支持做好建档立卡工作。“百千万”帮扶工程:支持结对帮扶村(金坛区直溪镇天湖村)。

社会事业促进处

徐朝宁

85680709

13

农业生态保护

农业生态补偿

支持全市水稻生产。

种植业处

杨 峰

81667966

14

休耕轮作

支持我市整体推进耕地轮作休耕工作。

农技推广中心

李 杰

81667970

附件5

2019年农业农村专项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专项名称:

     实施单位(盖章):

     辖市、区农业农村局(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二、项目完成目标

三、项目经费预算

四、项目实施进度

五、项目组织管理(明确项目管理责任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6

2019年农业农村专项项目总结材料(格式)

一、项目实施情况

对照项目实施方案,总结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

对照项目实施方案,总结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三、项目实施有关建议

从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方面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附件7

2019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一批)使用情况表

填报单位:        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专项名称

补助资金

总额

已使用资金

结转结余

资金

备注



















































合计









填报单位负责人:              、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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