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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全市优秀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23-0025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23〕152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23-11-15 公开日期:2023-11-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省政府连续两年把就业见习工作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极大关注,我市大力开展就业见习“提质增效”行动,在提升青年就业能力和促进充分就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见习经办规程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56号)和《常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实施办法》(常人社发〔2020〕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在全市组织申报、推荐一批优秀见习基地和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全市优秀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常人社发〔2023〕152号

各辖市、区人社局,常州经开区社保局,各有关单位:

省政府连续两年把就业见习工作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极大关注,我市大力开展就业见习“提质增效”行动,在提升青年就业能力和促进充分就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见习经办规程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56号)和《常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实施办法》(常人社发〔2020〕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在全市组织申报、推荐一批优秀见习基地和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 2022-2023年内组织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参加见习并取得较好成效的全市各级就业见习基地;

2. 2022-2023年全市范围内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取得较好成效的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

二、申报条件

1.参与申报的就业见习基地需符合《2022-2023年度全市优秀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推荐实施方案》(附件1)的相关标准;

2.各辖市、区人社局按照申报条件各推荐5家见习基地。

三、其他要求

1.各辖市、区人社局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好中选优,严把初审关。发挥优秀就业见习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帮助青年积累就业经验、提高创业创新能力,为保障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充分就业提供有力支撑。

2.各见习基地提供的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撤销其推荐资格。

3.申报推荐材料于11月20日(星期一)前报市人力资源和就业创业管理中心(锦绣路2号1-2号楼727室)。

4.联系人:陶之立  杨振杰    

联系电话:0519—85588852

附件:(查阅附件请点击)

1.  2022-2023年度全市优秀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推荐实施方案

2.  2022-2023年度全市优秀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推荐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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