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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2009-2013年度创意产业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索 引 号:014109656/2015-0000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审计局
生成日期:2014-12-31 公开日期:2015-01-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2009-2013年度创意产业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常州市2009-2013年度创意产业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2014第4号(总第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常州市审计局自2014年2月17日至5月8日,对我市2009-2013年创意产业发展情况及相关职能部门、单位、项目有关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8年12月,市委、市政府整合原软件园、动画产业基地、恐龙园等相关资源,设立了常州市创意产业基地,并成立了基地党工委和基地管委会;2009年2月,市委市政府将基地党工委、管委会委托给高新区管理,相关人、财、物也一并划归高新区;2010年2月,高新区对基地党工委、管委会与龙控集团人员和机构进行适当整合,实行企业化运作。

    二、审计调查结果及评价

    2009年以来,市、区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创意产业发展和基地建设,出台相关政策,设立专项资金。2009-2013年,市、区两级财政直接投入创意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纳税奖励、租房补贴等总计3.26亿元。基地管委会、龙控集团及市区有关部门积极落实扶持政策,加快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大力推进创意产业发展。至2013年底,核心基地已建成产业用房34.4万㎡,基地内注册企业599户,当年实现营业收入37亿元,纳税2.95亿元,部分创意企业取得快速发展,目前营收过亿的企业已有7家。实现产值逐年递增。基地现有各类人才和从业人员22000多名。基地的建设和发展,在搭建平台、建设载体、集聚产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审计调查中发现的主要情况或问题

    调查发现,当前在创意产业发展、基地管委会管理和运作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或情况:

    一是体制和运作不够顺畅。二是现有政策规定不够明确。对入驻企业租房补贴主体未作明确规定,导致2011-2013年度入驻企业租房补贴尚未落实到位;对创意产业门类认定口径不一致,纳税奖励对象的申报与认定之间存在差距;企业租房补贴和租金标准调整变化较大。三是产业集聚和企业发展不够理想,在核心基地注册的企业有599户,但在基地内注册并在基地外生产经营的只有309户,产业集聚效应不够明显。四是企业入驻用房存在供用矛盾。五是少量专项资金使用还存在审核把关不够严等问题。

    四、审计调查意见及整改情况

    审计提出了明确定位,理顺权责关系;完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加强管理,提高发展质量等建议。

    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常州市创意产业基地管委会进一步完善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操作规则,进一步规范了专项资金的立项、跟踪管理、验收考核,使整个流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扶持地方创意产业发展、推动产业集聚、促进规模企业和品牌企业培育等多个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基地管委会结合基地现有的产业情况和重点发展方向,联合市财政局专门出台了新一轮《关于鼓励和扶持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此外,在新北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支持下,常高新集团下属国展公司购买园区E号大楼,使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入驻基地,有效缓解了企业入驻用房矛盾。

    

    

    

    常州市审计局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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