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体育局(文广体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
为进一步加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管理,规范我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行为,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第17号令)有关规定,现就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延续(变更)换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凡在我市辖区内所有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场所,经营机构名称、经营场所、以及法定代表人已发生改变的或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已到期的。
二、换证所需材料
1.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延续(变更)申请表(附后);
2.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年审合格)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原件(正、副本)。需变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体育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通知到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机构,根据需要及时办理延续(变更)手续;
2.严格审核。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体育部门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按照行政审批有关程序办理延续(变更)手续。同时,做好各换证机构的材料保存和归档工作。
附件: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延续(变更)申请表
常州市体育局
2018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延续(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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