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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21年第十二批公告】机动车连续两检验周期未检验告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21-0026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21-07-01 公开日期:2021-07-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21年第十二批公告】机动车连续两检验周期未检验告知
【2021年第十二批公告】机动车连续两检验周期未检验告知

下列机动车(详见附件)已经连续2个检验周期未获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请速到机动车检测机构办理检验手续,并向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相关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附件:机动车连续两检验周期未检验告知清单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1年7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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