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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8年常州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60/2018-0001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卫生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卫医政〔2018〕23号 发布机构:市卫计委
生成日期:2018-02-07 公开日期:2018-02-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8年常州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2018年常州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卫医政〔2018〕23号

各辖市(区)卫计局,各有关医院及卫生单位:

现将《2018年常州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辖市(区)卫计局、各单位认真学习,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2018年工作要点、工作计划。要分解任务到部门、落实责任到个人,明确时序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2月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8年全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医政医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优先发展战略,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对健康的新需求和医疗服务供给的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坚持突出重点和统筹推进,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更优质的医疗服务,建设健康常州。

一、突破重点环节,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分级诊疗是一项基础性、长远性、系统性制度设计,贯穿医改始终。优化资源配置,以急慢分治模式为重点,以三大中心建设为切入点,以完善分级诊疗配套政策为支撑,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上级医疗机构下转患者数量较2017年进一步增长,争取实现县(市)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

(一)做深做细做实医联体。以区域型医联体为基础,以紧密型和专科共建型医联体为重点,以对口支援型医联体为补充,进一步统筹规划全市医联体建设。区域型医联体重点加强集约化的“影像、检验、病理、心电、消毒供应”中心建设,推动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年内所有辖市区以龙头单位为依托的五大中心建设全部完成。紧密型医联体重点加强上级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人、财、物、技术、信息、服务的一体化管理。专科共建型医联体切实发挥好上级医院对基层共建专科技术和人才的帮扶。对口支援型医联体着重做好对晋升职称前下乡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的管理。通过医联体建设,切实帮助基层提高服务能力,紧密型医联体基层医疗机构年诊疗量和专科共建型医联体基层专科的年诊疗量较上年增长不低于5%。鼓励民营医院等社会办医疗机构及康复、护理等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进一步完善医联体内部分工协作机制,畅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实行分级诊疗服务。2018年力争建成有明显成效的紧密型医联体2-3个,专科共建型医联体5-8个。

(二)加快推进胸痛、卒中及创伤救治中心建设。按照省印发的三大中心建设指南及《江苏省胸痛中心工作要求及救治流程》、《常州市胸痛、创伤及卒中救治中心项目建设方案》等文件,以健康管理、高危人群筛查干预、基层首诊、院前院内衔接、院内MDT机制建设为主要环节,加快推进三大中心建设。分级组织验收,市一院争取通过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的省区域性三大救治中心的验收,市卫计委负责对市二院、市肿瘤医院、武进人民医院等市级救治中心建设单位进行验收。2018年底前,全市建成市级胸痛、创伤、卒中救治中心各1-3个。绘制常州市胸痛、卒中救治地图,方便患者得到快速救治。

(三)加强县医院和基层能力建设。落实国家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2018年全市县级综合医院力争全部达到县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推荐标准。组织相关单位学习《江苏省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技术水平标准(2017版)》,积极做好三级综合医院申报工作,溧阳市人民医院和金坛区人民医院要争取创建成三级综合医院。做实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组织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调研督查,全面落实对口支援制度,加强基层骨干医师培训。落实好对口支援陕西、新疆、青海等工作任务,做好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部分学生来常州实习安排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协调人社、物价、财政等部门出台《常州市关于建立完善医疗联合体工作机制和配套政策的实施方案》,在影响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政策瓶颈上取得进一步突破,重点在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价格、改进医保支付方式、促进财政投入、保障与上级医院用药相衔接等政策措施上进一步完善并推进落实。

(五)积极开展督导评估。制定紧密型、专科共建型医联体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对区域型、紧密型、专科共建型医联体开展考核评价,对在分级诊疗工作中积极探索并取得突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进步明显的单位给予奖励,并总结推广成熟经验,对工作进展滞后的辖市区以及相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工作评价结果与市级胸痛、卒中及创伤救治中心设置、重点专科评审、医院评审等挂钩机制。

二、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医疗事业平衡充分发展

着力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六)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严格落实《江苏省三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7-2020年)》和《常州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严格控制大型综合医院数量规模,强化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落实“十三五”儿童、精神、康复、急救、护理等事业专项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康复、护理、安宁疗护、老年病等专科医疗机构,增加接续性医疗服务供给。

(七)制定专科、技术规划。根据合理布局、统筹规划的原则,结合各医院自身现有临床专科、医疗技术的特点,合理规划全市重点临床专科、医疗技术的布局,有计划地进行重点攻关,发展优势技术,促使全市各医院差异化发展。

(八)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以提升临床诊疗水平为目标,创造更多达到国内先进、省内领先的江苏省临床重点专科品牌,和省内先进、市内领先的市级重点专科。组织相关单位学习《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2017版)》,积极做好省重点专科申报工作,组织开展新一轮市级重点临床专科的评审工作。加大对儿科、精神、康复等弱势专科扶持力度,促进各专科平衡发展。

(九)加强儿科医疗服务。落实《常州市“十三五”儿童医疗事业发展规划》。完善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成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市儿童医院为依托、其他医疗机构儿科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市儿童医院要发挥引领和辐射作用,提供儿童重大疾病、疑难复杂疾病和急危重症诊疗和康复服务,做好市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市儿童医院建立儿科专科培训基地,广泛开展城乡基层医务人员儿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技能培训和专科护士培训。2018年春季,组织全市儿科专家团队,重点开展对基层全科医生和儿科医生的业务培训4-6场,切实提高基层儿科诊治水平,落实好儿科的基层首诊。积极协调物价部门做好儿科服务价格的调整,着力提高儿科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调动儿科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十)提升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落实《常州市“十三五”传染病医疗事业发展规划》。继续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感等传染病知识的培训和医疗救治工作,提高各类传染病综合救治能力和水平。根据疾控中心对传染病的监测情况,提前做好传染病的预警和药物储备工作。

(十一)大力提升医院管理信息化水平。按照《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方法及标准(试行)》《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技术规范》《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等一系列标准、规范要求,实行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加快院内集成平台的建设,实现院内互联互通。不断提高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水平。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积极组织上报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评估数据,所有三级综合医院要求达到4级及以上水平,所有三级专科医院以及二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3级及以上标准。推进门诊电子病历的使用,年内所有三级医院全部启动门诊电子病历建设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门诊号源池,启动常州市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加强医院信息系统与区域平台共享利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推进医政医管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服务、技术水平、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等实时监测。按照分级诊疗、转诊预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等要求,推动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以及医院信息系统与省、市、县各级区域平台互联互通。

三、以病人为中心,不断改善医疗服务

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三年行动计划,提高医疗服务品质,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全市三级医院出院病人对医疗服务的综合满意度继续保持在90%以上。

(十二)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制定出台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全面落实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处方点评、医患沟通、出院回访8项制度。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开展智慧分时段预约,落实二、三级医院20%以上的专家号源优先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约支配,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流程、扩展服务空间和内容,逐步实现门诊患者诊间结算、住院患者床旁结算;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培训,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指导,将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情况纳入医院评审、临床重点专科评审,2018年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临床路路径管理、开展日间手术,实施临床路径的专业数、病种数、入组率和完成率以及日间手术病种数、例数进一步提高;推广多学科联合诊疗(MDT),促进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2018年力争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分别控制在8天以内、9天以内,三级专科医院平均住院日继续呈下降趋势;加强医院人文服务;切实改善医院后勤服务,改善患者非医疗技术服务体验。定期组织暗访检查,督促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各项任务。做实医疗服务满意度第三方调查,接受社会评价。

(十三)着力改善护理管理和护理服务。落实《常州市“十三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常州市促进护理事业发展实施意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的护士培训制度,切实提高护理队伍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出台《常州市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管理办法》、《常州市专科护士培训基地评审细则》,根据医疗机构的需求及实际情况,有序推进市级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基层护理管理人才和护理骨干培养,构建以公立医院带社区的护理服务模式和医疗、康复、护理有序衔接的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能力和水平;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体现基层服务特点的优质护理服务,提高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加强市护理质控中心建设,组织全市护理质量检查及护理临床工作能力考核,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护理质量同质化水平。深化护士岗位管理,加快建立分层级管理制度。推广应用成熟专科护理技术,推进临床护理向真正的专科护理转型。患者对护理服务满意度保持在95%以上。

(十四)提升急救医疗服务水平。落实《常州市“十三五”院前急救医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进一步完善院前急救医疗服务网络,促进院前急救医疗服务适应人民群众需求。加快推进急救优先分级调度机制建设,实行院前急救医疗业务的分类管理,逐步实现院前急救服务管理精细化,优先确保危及生命的院前急救服务。加强急救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密切医防协作,实行各类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常态管理,确保医疗救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提高抢救成功率,降低病死率。加强对非院前急救机构的业务指导,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参与非急救医疗转运工作;严禁医院工作人员向非法营运车辆提供病人信息,维护好正常的市场秩序,满足广大市民的安全转运需要。

(十五)全力开展精准健康扶贫服务。认真落实《常州市农村低收入人口20种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慈善救助和扶贫资金的协同保障机制,切实降低贫困大病患者就医负担。切实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工作,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核报核销制度,完善基金核报核销流程,增强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基金使用,促进与基本医保、大病救助、社会救助等保障制度的衔接。

四、加大监管力度,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坚持依法科学监管,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手段,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

(十六)推进DRGs工作。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实施方案》,探索开展DRGs工作。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和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6版)》,狠抓病案首页管理,提高病案首页质量,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案首页填报完整率达到95%以上,主要诊断选择正确率、主要手术及操作选择正确率、其他诊断填写完整正确率要达到90%以上。

(十七)强化医疗机构监管。全面推进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2018年6月,全面实施电子化注册管理,覆盖所有医疗机构,推动建立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执业全过程、动态化和高效能的管理模式,提高监管水平。建立医疗机构诚信体系,配合市卫监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各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健康发展,年内实现抽查医疗机构覆盖率30%以上;联合市物价、人社等部门,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尤其是民营医疗机构合理收费和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的专项检查。

(十八)强化执业人员监管。严格医师、护士队伍管理,继续深化执业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改革,2018年6月底,做到医师、护士能覆盖全覆盖,推进电子化注册的务实应用,做到对医师、护士信息的动态管理。加强医师注册管理和定期考核、变更、多机构备案、注销等工作,确保医师依法执业。配合市卫监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医师、护士违法违规行为,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做好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各项工作,确保医师资格考试安全。加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日常监管,规范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准入行为。

(十九)强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严格医疗技术备案管理,落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监管责任和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联合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技术行为。严格实施手术分级管理,全面开展各级医疗机构开展超范围手术审核工作。继续加强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管理,协调并配合红十字会进一步完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机制和制度,进一步推动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二十)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加强对18项医疗核心制度的学习,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持续加强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逐步与省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设置相对应,进一步增加质控专业。加强市级医疗质控中心管理,开展市级质控中心考核与评估,加强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尤其是民营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监管,全面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十一)强化医院感染管理。全面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组织开展全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工作专项整顿工作,加强对ICU、新生儿室、血液净化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产房、内镜中心等重点科室和部门的院感防控监管。切实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建立市环保、公安等多部门信息互通机制,加强医疗废物监管、输液瓶(袋)管理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管理,组织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检查。

(二十二)加强血液管理工作。落实《常州市“十三五”采供血事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常州市献血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保障无偿献血者的合法权益,协调交通、旅游等部门落实“三免”政策。加强采供血机构自身建设,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加强溧阳、金坛分站管理,确保医疗机构安全、科学用血。加强血液安全管理,完善血液安全预警和应急保障机制,保持血站血液核酸检测全覆盖,逐步提高检测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完善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医疗机构与采供血机构信息互联互通;优化血费报销流程,在市一院等医疗机构试行无偿献血用血费用直报服务。完善临床用血考核评价制度,开展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血专项督查。

五、促进医患和谐,加大综治和平安创建力度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医疗纠纷,化解医患矛盾,进一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力争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医疗纠纷和伤医案件。

(二十三)大力开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学习贯彻活动。组织《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督导检查,坚持依法处理医疗纠纷,努力将医患矛盾纠纷的处理引入法治化轨道,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二十四)开展平安医院和平安示范医院创建活动。巩固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果,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加大对伤医、医闹事件的打击力度,维护正常医疗秩序。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依托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平台,主动加强与宣传、综治、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保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联合督导,协调解决条例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医疗质量安全各项核心制度、医患护患沟通制度、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制度,改善医疗服务,有效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完善医疗纠纷处置机制,构建和完善以人民调解为主体,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三调解一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扩大医疗风险分担机制覆盖面。落实《江苏省医疗损害鉴定管理方法》,规范开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损害鉴定。抓好以“人防、物防、技防”为重点的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建设,推动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安全防范主体责任,按标准配齐配强保卫力量,提高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水平,推进视频监控、一键报警、电子巡查等系统达标建设;完善警医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涉医事件应对处置预案,强化经常性训练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点评活动、平安示范医院考评活动。

六、持续加强行风建设,树立风清气正的行业形象

坚持党建引领,以党建促业务,以党风促行风,推进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地生根,促进行风持续好转。

(二十五)狠抓落实“九不准”。加强落实“九不准”各项规定的监督检查。以落实“九不准”为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着力查处有关人员权钱交易、收受贿赂、“红包“等违法违规犯罪行为。推行医务人员诚信承诺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健全医师和医疗机构征信体系,探索医务人员红黑名单管理。

(二十六)大力整治商业贿赂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健全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机制,大力推进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用“制度+科技”的办法防范廉政风险,加强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人员的管控,对重点科室(部门)管理人员实行轮岗制度,杜绝腐败案件的发生。巩固“远离回扣、廉洁行医”主题专项活动成果,建立抗生素、高值耗材、辅助药等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加强医院信息管理,规范与统方相关的科室人员行为;强化对药械企业的监管,落实医药购销廉洁协议制度和不良记录制度,推行严格的准入和失信惩罚机制。

(二十七)推进行风长效机制建设。出台《关于建立常州市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以落实规范和加强制度执行力为重点,开展对行风长效机制执行情况检查,保证长效机制的各项要求落地生根,切实落实各级管理者的责任,把有责必追、有案必查作为工作常态,营造卫生计生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七、加强统筹协调,努力做好其他医政工作

(二十八)做好残疾人康复等工作。落实《常州市康复医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康复治疗师等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全市防盲治盲水平,继续为贫困患者白内障实施免费手术,继续做好防聋等工作。

(二十九)加强戒毒医疗服务管理。落实《禁毒法》《江苏省禁毒条例》,配合禁毒办、公安、司法部门做好禁毒戒毒工作,加强自愿戒毒机构监管,规范开展戒毒医疗服务,做好病残吸毒人员的收治工作,配合做好强制戒毒工作。

(三十)做好相关综合医疗服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老年医疗服务、征兵体检、公务员招录体检等工作。协同推进医养结合发展,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


(三十一)加强医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实行医政管理人员例会制度。组织开展全市医政管理干部队伍培训,组织参观学习、考察调研等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提高能力水平,适应医政管理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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