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社会事业局、社会保障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医院、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统一部署和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局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有关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年底,在全市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请各地、各相关部门根据《常州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常州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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